我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启动

13.09.2018  17:11

  9月11日,我省召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会暨业务培训班,标志着我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启动。

  这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12类人员。采集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方面。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需携带并主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残疾军人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立功受奖证件、下岗证等证件或材料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具体采集开始日期、地点由各县(市)区确定。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安排,信息采集工作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信息档案,在今年年底完成;第二阶段将采集的基础信息进行交叉对比、校核、充实,全面摸清各类对象综合情况,在明年4月底完成。(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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