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为啥不退租金

08.12.2015  18:22

   近日,有市民马女士反映,她在西宁城东区花园南街租的房子,每三个月交一次房租,她已经交了10月至12月的房租,从11月中旬房屋没暖气,马女士不愿再住下去,可房东却不给她退12月份的房租。

  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西宁城东区花园南街19号院租了房子,住了近半年,一次交三个月的房租,刚租下时交了900元押金。冬天到了,房子里没有暖气,马女士觉得房子太冷不想继续租住了,11月中旬就退租搬了出去。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交了10月至12月的房租,她只要求退12月份的租金和押金,但房东却不给她退。随后,记者与马女士找到了房东马先生。马先生认为,租期未满,无法给马女士退还房租和押金。记者了解到,房东与马女士并未签订租房合同。在马女士多次要求下,房东最终仅退还了900元押金。

  为此,记者采访了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马女士没有签合同或收据等凭证,就属于没有证据,只能作为邻里纠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租房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只有签了合同,或者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法律上才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