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李永霞
01.09.2014 12:04
本文来源: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注销李永霞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
李永霞:
根据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2013)北民大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书、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宁民三终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现决定:
1、注销你位于城北区湟水路6号2号楼4单元441室,宁字第095929号房屋所有权证。
2、收到本决定后,请在7日内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交回我局,逾期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通 告
李永霞:
根据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2013)北民大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书、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宁民三终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我局做出了“关于注销李永霞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宁房产【2014】37号)”,因无法与你联系,现公告送达。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你持有的宁字第095929号房屋所有权证交回我局,逾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本通告自登网之日起视为送达。
地址:西宁市黄河路142号
联系电话:6131595
2014年8月26日
本文来源: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01.09.2014 12:04
故
事
提高认识 明确责任 细化分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拜会重大事项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土资源厅
省自然资源厅完成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电气化改造工程(青海段)选址论证和用地初审
为加快推进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电气化国土资源厅
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消防知识及安全意识培训会
为切实做好厅系统消防工作,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