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学习贯彻环境保护督察精神

21.08.2017  20:45




    2017年8月14日,大通县人民法院传达学习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海省工作动员会相关文件精神。

    会上,副院长王吉祥认真传达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杨松、副组长黄润秋就做好督查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坚决落实督查安排部署、积极配合相关督查工作、实现信息公开边督边改。并传达了王国生书记关于强化环境保护督查思想认识的三点意见:一是这是一次“政治体检”,二是这是一次环保督政,三是这是一次严肃对标。王吉祥院长提出,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谨记“三严三实”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规定,积极迎接此次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进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实事求是地配合做好此次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