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积极开展退赔工作 尽量弥补被害人损失

10.12.2014  19:44

        侵财类犯罪案件中,刑罚的轻重对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但对于被害人而言往往仅具有心理上的慰藉,其最想、最盼的实为自己损失得以弥补,然受法律规定所限,此类案件仅靠追赃方式予以救济,但又因被告人原因造成被害人损失往往无法得到实际救济。

        自《量刑规范化》将退赃、退赔正式纳入酌情从轻处罚情节之后,大通法院积极释明该规定,告知被告人或其亲属用退赃、退赔方式表现其悔罪态度、补救破损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损失,并以此取得从轻处罚。大通法院今年共受理各类侵财型案件共76件,退赃、退赔金额  30余万元,获赔人数达50余人,受到了被害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大通法院将在明年的工作中继续保持并强化退赃、退赔工作,让社会从惩罚犯罪的同时获得最多的损害救济。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