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直机关纪委下发通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29.12.2018  17:50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直机关纪委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严防两节期间“节日腐败”,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落实落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提倡勤俭节约,简单朴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政治意识,牢记政治使命,履行政治担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坚持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机构要保持惩治腐败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紧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利益输送、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从细处实处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发展,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工作失责失察,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