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新闻出版厅下发《通知》对做好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09.01.2017  00:34

  青海新闻网讯 春节将至,为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丰富活跃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省文化新闻出版厅下发《通知》,就做好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春节期间,全省各级文化部门和文艺演出团队要以“以文化人、不忘初心”为主题,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送文化、送演出、送图书、送春联等系列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基层单位,帮助组织队伍、辅导节目编排,加大服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尽享文化权益。

  《通知》要求,要充分利用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牧民业余剧团及文化广场等文化活动阵地设施,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阵地的延伸服务,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文明新风。公共图书馆要组织开展迎新年读书月、迎春书画展览、读书讲座、征文竞赛、诗歌朗诵等活动,充分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等设备,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书香氛围;文化馆(站)要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具有团结鼓劲、凝聚力量、弘扬正气、美化心灵、崇尚文明、摒弃陋习的好节目,组织开展好新年音乐会、广场歌舞演出、社火展演、元宵节灯会等文化活动,不断提高节日文化活动的水平。

  《通知》还要求,各级文化部门要组织挖掘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体育、传统曲艺、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展示展演活动;各地要积极引导、扶持和鼓励民间业余剧团和社区文艺团体开展自娱自乐的基层节日文化活动,同时高度关注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节日文化生活,送去党和政府及社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