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通知:部分专业服务费标准放开

23.07.2014  11:33

  青海新闻网讯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省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决定放开部分目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专业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将放开我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服务费收费标准,其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对我省义务人员进修费、卫生防疫人员进修费、卫生防疫人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仍实行双方协商确定,不再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要求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各地区和各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不得以任何特殊理由限制或指定服务。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相关专业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