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完成修订本月正式施行

27.04.2016  11:26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定已于2016年4月7日经交通运输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以2016年第34号部令公布,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客运站(场)经营行政许可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规范许可程序,依法推进简政放权;二是为有效规避法律位阶冲突,《客规》有关营运车辆管理的条款继续保留,涉及车辆技术管理的相关条款,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调整。
    《客规》的修订实施,对推进运管机构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推动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道路客运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