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局推进实施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分等分级监管工作

10.04.2018  12:26

 

近日,青海局印发《青海省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分等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督导各市州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分等分级管理具体措施,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分级监管机制。

根据《方案》要求,全省各邮政管理部门要坚持日常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定性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重点监管相结合  ,按照“依法治邮  、分级管理、动态升降、促进服务”的原则,结合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地域和用邮需求,根据“不搞两个一刀切”的要求对普遍服务网点做出综合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监管。 一是 对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进行等级评定。各市州局按照网点服务水平、硬件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人员配备、管理水平、经营方式、产权性质和日常监管等情况,将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分为一、二、三个等级。 二是 根据评定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检查计划,明确不同级别网点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网点的定期检查、随机抽查。 三是 实施升降级动态管理。建立分等分级工作台账,作为动态管理主要指标,同时利用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员监督和用户申诉等信息,作为动态管理参考。 四是 加强分等分级结果应用。建议邮政企业上级部门将分等分级管理工作纳入管理人员晋升晋级、绩效考核等制度中,并纳入企业年度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同时作为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负责人邮政服务质量考核意见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省局对标工作要点,细化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分工,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定期向邮政企业通报网点分等分级动态情况,督促各网点切实加强内部管控。进一步推动邮政普遍服务质量升级,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