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邮政管理局连续三年荣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9.02.2017  15:31

  近日,青海省文明委、省直机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青海省邮政管理局荣获2013—2015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青海局以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为切入点,凝聚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青海省邮政条例》,以加快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为目标,创新举措谋发展,狠抓创建树新风,转观念、转职能、转作风,全面建设“五型”机关,提高服务水平,塑造良好形象,全省邮政业呈现出业务量收快速增长、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 

  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将以成功创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谋划好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确立新坐标、明确新定位、履行新使命,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工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始终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为促进全省邮政业健康稳步发展再注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