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国清同志对省总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31.10.2015  02:10

 

10月27日,省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郎国清同志在省康复医院三楼会议室与省总干校、省康复医院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郎国清同志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郎国清同志强调,省总干校、省康复医院党总支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对党的事业和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唤醒党章意识,切实提高党章的执行力,使党员干部自觉以党章的要求和标准,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思想行为、践行根本宗旨,模范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真正做到心中有党、有民、有责、有戒。要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郎国清同志要求,省总干校、省康复医院党总支特别是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一岗双责”, 真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特别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以尕布龙、廉福章等先进典型为榜样,从反面典型的“蜕变”中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回头看”, 总结经验体会,查找问题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要认真做好日常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台账。(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