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穗军的第九次赴约

03.07.2019  08:45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2018年盛夏,广州律师郑穗军第八次迈出去西北边疆的脚步,走进金色谷地、热贡艺术之乡——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时隔一年,服务期满的郑穗军,又一次向组织郑重提出申请:要继续留在青海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为当地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自2009年启动实施,至今已走过十年时间,十年间郑穗军有9次主动申请参加。“其实,2009年我就想报名参加,但错过了时间。”说起与“1+1”行动的结缘,郑穗军略带遗憾地说,因错过报名时间, 2009年成为他唯独缺席的一年。

  作为全国优秀“1+1”法律援助律师,郑穗军从2010年开始参加“1+1”行动,今年已是他志愿服务的第九个年头。历时九年,牺牲与家人的天伦之乐,在边远山区默默地忍受着孤独与寂寞;放弃高额年薪,离别繁华舒适的大都市,在雪域高原、大漠戈壁承受着各种高原反应……一直有人很不解地问郑穗军:为什么要从繁华的一线大都市,跑到这穷乡僻壤来?是什么让他如此钟情于法援工作?

  7月1日,眼前这位身材看起来稍显瘦弱单薄的郑穗军接受记者采访时憨厚地说:“一个人,如果做什么事情都只固守个人利益的话,他的境界就比较狭隘。援助律师不是来享受的,作为一名律师,将法治的温暖带给大家,是我毕生的追求与梦想。”这位从小在军人家庭成长的铮铮汉子,身上透着一股韧劲。

  法律援助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困难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曾经有一位纠结于离婚矛盾的藏族妇女,带着3岁的孩子来寻求帮助,为了帮助这位妇女,郑穗军多次在司法局藏族干部的帮助下,堵路口、堵家门,硬拉着其丈夫拉家常、讲道理、谈感情。终于,这位丈夫从最初只愿意承担6万元的抚养费,到最后支付了12万元的经济补偿和抚养费。后来,这位妇女成了郑穗军的“姐姐”,还经常带着藏族群众来拉家常,咨询法律。有一次,“姐姐”又来找他聊天,并趁他不注意时留下3000元人民币就走了,郑穗军发现后,连忙让司法局的藏族干部追上去,硬是还给了“姐姐”。郑穗军说,像这样谢绝红包的事情,在他的援助工作生涯里,已经成了家常便饭。

  “我们的一点付出,有时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对那些最无助的人来说,我们做的事情,就是天大的事情。”郑穗军说,参加法律援助这么多年,支撑他一直走到今天的,是他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收获的每个个体的感动。郑穗军初到黄南就受理了一件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属于共同犯罪。该未成年人是流动人口,与另一未成年人由于没有工作,所以产生盗窃的犯意。经过会见,郑穗军认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属于可改造之列,因此在达成刑事和解的基础上,提出缓刑建议,最后被法院采纳。开完庭后,孩子的父亲眼含泪水虔诚地站在一边双手合十,不停地对郑穗军说着“呱真切”(谢谢的意思) 。虽然语言不通,但是真诚的心意却是能够感受到,在那一刻,郑穗军觉得再多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暮观长河落日圆,朝看大漠孤烟直。这番景象已经伴随我的生活八年了。我已经习惯并深深爱上这样的日子。”郑穗军在援助日记中这样写道。

  就在前几天,郑穗军如愿收到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派遣通知书,他的申请通过并将被派遣至海北无律师县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这将成为他的第九次“赴约”。

  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来,郑穗军值班接访超过8850人次,受理案件910多件,其中案件涉及群体多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权益等问题。郑穗军因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表现突出,屡获国家及地方各级嘉奖。

  “这么多年的‘1+1’法援志愿者工作,我已经把自己当作西北人了,我的气质已经深深地烙印上了西北汉子的风骨。”郑穗军打趣地说道。在郑穗军看来,帮助别人,也是实现自己的价值,帮助别人,快乐自己。也因此,他希望“1+1”行动能惠及更多的地区,把法治理念和法律理想播撒到全国各地的每个角落,他也会尽他的全力,让法治阳光照亮雪域高原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