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部门协调,规范残疾鉴定办证工作

11.03.2016  14:38
  第二代残疾人证是经国家批准的、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生活救助、福利待遇等优惠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近年来,涉及残疾人的优惠政策陆续出台,规范残疾鉴定和发证审核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全县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的规范化,防止“人情证”“金钱证”和假证的违规办理。

  3月8日,化隆县残联办证工作人员、县人民医院分管院长负责残疾人证鉴定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县疾控中心负责人召开了残疾人证办理工作协调会,会上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和县残联参会人员就残疾人证的规范化办理工作进行了协商讨论。

  一是对残疾人鉴定前鉴定表的领取做到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办理残疾人证的服务对象,说明原因拒绝发放鉴定表,从源头上规范残疾人证办理及发放的相关程序。二是县医疗机构与县残联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协调,对急、重度残疾人上门鉴定,县残联、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三方到村入户开展鉴定工作,简化办证流程,从根本上解决了残疾人办证难的问题。三是优化县残联与县疾控中心对精神、智力残疾人的信息共享工作,达成与省三院对精神病确诊病人开展鉴定工作的良好协作机制,通过召开本次三方协调会议,增进了工作交流,对下一步推动化隆县残疾人证鉴定和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