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法院召开第二届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

19.01.2018  22:52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陪审环境,增强司法公信力,1月19日上午,都兰法院组织召开第二届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都兰法院各庭室负责人及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公开表彰了3名在陪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民陪审员,并为其颁发了荣誉证书。

        会议指出: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要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陪审员到法庭陪审要占用一些工作时间,所以,到法院履行陪审职责时,要根据预约提前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使其不受影响或少受影响;二要处理好与合议庭法官的关系。作为陪审员,一定要配合好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意见,服从庭审安排;三要处理好“有为”和“有位”的关系。把审判工作兢兢业业地去做,认认真真地学,用心研究案件,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努力有所作为;四要处理好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的关系。人民陪审员既是广大人民司法需求的代表者,又是司法公正、实行司法公开的执行者,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维护人民审判员的良好形象。会议强调:争当“四有”陪审员。一要强化廉洁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要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规定的要求,坚定信念、心存正义、敬法慎独。二要强化学习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在以后的陪审工作中,要正确认识自己的学识和能力,不断提高自身司法能力,尽快熟悉诉讼程序,尽快适应审判工作。三是强化修养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在参与陪审案件期间,应注重自身形象,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自觉约束业外活动,树立良好个人形象;四要强化使命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民”。要牢记使命,珍视荣誉,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要积极投入,用好审判权,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会后,全体陪审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要更加再接再厉,提高自身知识储备,认真学习法律条文,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本人与法官、监督与被监督、有为与有位“四个关系”,充分发挥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四员作用”,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中有更大作为,不负重托,认真履职,为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为都兰县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在院党组成员的陪同下全体人民陪审员实地参观了都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党员活动室、荣誉室等法院文化物质阵地建设。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