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法院当庭宣判建院以来涉案金额最大受贿案

02.04.2019  00:51




        “砰!”随着法槌敲响的清脆声音,都兰法院建院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谭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于3月28日9时在都兰法院公开审理,该案由院长王军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认罪、服判,恳求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被告人谭某某,你在都兰县监察委供述是否属实?

        “属实。

        “起诉书指控是否属实?你是否认罪?

        “对所有事实均认罪、服罪,由于本人党性不强、宗旨意识淡化,防腐拒变的能力减弱,滥用职权走向犯罪道路,深感愧疚,愧对党和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希望,辜负了家人对我的期望,恳求法庭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在庭审现场,谭某某悔恨不已,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在旁听审的家人,早已泪流满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在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完毕,法庭宣布“休庭30分钟,进行评议。

        30分钟后,法庭当庭宣判。

        “被告人谭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已扣缴非法所得503.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差额部分422.54990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涉案其他款物由县监察委依法予以处理,被告人谭某某判决内容是否听清楚了?是否上诉?

        “听清了,服判,不上诉。

        至此,经过近7小时的公开庭审结束。该案的圆满“收官”,充分彰显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向深层面推进后,纪法同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程序、速度、质量等得到全面优化提升,取得了1+1>2的效果。

        ——“一定要办成铁案”。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  ,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本案已于3月27日,由合议庭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的管辖、回避、公开审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合议庭坚持证人“应出尽出,当出就出”,全面落实直接言辞证据原则,发放证人出庭通知书21份,除法定原因2名证人申请不能出庭经审批同意之外,庭审当日19名证人均到庭作证并进行证人宣誓。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法庭还就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家庭财产扣押清点情况通知监察委员会办案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某某在担任都兰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都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工程承建商、医疗设备供应商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503.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被告人谭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422.549904万元,数额巨大,其不能说明来源,属非法所得,严重侵犯公家财产权和国家廉洁制度,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合议庭依据载案证据认定事实,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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