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06.09.2017  14:46

 

为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我委的工作,按照《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我委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立足工作职能,积极作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抽调人员相关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青政办明电〔2017〕2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青办函〔2017〕76号)要求,各处室单位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全力配合综合联络组、文稿资料组、信访接待组等专项工作组做好人员抽调工作;同时,负责委档案资料管理的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时间节点提供后续所需调阅档案资料。

二是做好各项资料的梳理备查工作。 各处室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分时段、分类别,认真梳理相关项目资料,梳理工作充分、严谨、审慎,重点在项目的建设程序、前置条件等合规性上狠下功夫,确保了各项资料完善齐备,相关手续合法规范。

三是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调阅涉及我委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各相关处室和单位通过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并坚持“三级联签”原则,确保所报材料准确可靠。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来青以来,我委已累计10批次报送资料5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