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护湟鱼 同心协力保生态

06.02.2018  17:41

2017年,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资源蕴藏量达到8.12万吨以上,比上年的7.08万吨增加1.04万吨,增长了14.6%,裸鲤资源得到有效恢复。2018年是青海湖为期10年的第五次封湖育鱼的第八个年头,第五次封湖育鱼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为有效保护裸鲤资源,保护青海湖生态,全省各级渔政部门将继续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封湖育鱼新成果。

近年来,全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创新机制。2015年,省农牧厅、财政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举报捕捞、贩卖、加工销售食用青海湖裸鲤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实施办法》,全省各级各部门建立起举报指挥系统,有效调动了举报人的积极性,形成了群防群管机制。

去年,省渔政管理总站在青海湖各乡镇、西宁市的各大活动中共展出展板40个(次),悬挂横幅20条,张贴通告300张,散发宣传彩页1000份、渔业法规资料3500份、儿童拼图200个。为了给第五次封湖育鱼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全省渔政部门成立两个督查组,定期对封湖育鱼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次检查,都形成督查通报,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封湖育鱼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邀请五家新闻媒体的记者作为封湖育鱼的监督员,及时宣传报道封湖育鱼工作的成效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的监督体系。

2017年,省渔政管理总站共出动人员130人(次)、车辆45台(次),对重点区域累计巡湖路程4000余公里。渔政执法船出海78天,和州县渔政部门联合检查16次。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5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涉案人员20人;行政案件9起,抓获违法涉案人员9人;没收渔网2150盘,没收渔获物1000余公斤,罚款4.7万元,没收冲锋舟、皮筏子5艘,暂扣摩托车6辆、汽车1辆。同时接听举报电话185个,转交属地化管理线索74个,检查市场87次,有效遏制了破坏湟鱼资源的违法行为。

2017年从1月10日-4月15日、5月15日-9月1日,分别组织开展“2017冬季打击盗捕贩卖湟鱼专项行动”和“2017夏季打击盗捕贩卖湟鱼专项行动”。

为了推进封湖育鱼工作,省渔政管理总站不断建立、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了省际间的执法联动,省、州、县渔政执法联动,渔政、公安、工商部门间执法联动,形成水陆联动打击机制,渔政、志愿者联动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联动机制等联动机制。

加大刑事侦查力度,追究非法捕捞违法人员刑事责任,是遏制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2017年,省渔政管理总站办理刑事案件6起,抓获涉案人员20人。2018年1月办理刑事案件4起,抓获涉案人员6人。

目前,湟鱼生存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改善。受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影响,注入青海湖的河流水量减少,湟鱼溯河产卵通道不畅,湟鱼产卵场萎缩,导致湟鱼资源衰退的现象很难一时得到改善。环湖地区违法捕捞、市场上兜售湟鱼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随着旅游人数的增加,在暴利驱使下,个别餐馆(私房菜馆)违法经营湟鱼的现象屡禁不止。湟鱼资源保护能力有待提高。湖岸线长,渔政人员少,装备落后,管理难度较大。牧民上湖清理网具、放生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2018年省农牧厅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冬季打击盗捕贩卖湟鱼专项行动的通知》后,环湖各州县立即行动,开展冬季打击盗捕贩卖湟鱼专项行动,形成了高压态势。省渔政管理总站渔政人员白天采取高频巡逻检查,阻止偷捕者上湖捕捞,夜晚进行蹲守抓捕,发现线索,紧盯不放。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车辆46辆(次),办理刑事案件4起,抓获违法嫌疑人6人,清理网具726盘,没收鱼获物961公斤。还采取省、州、县渔政部门联合检查,开展3次联合执法,共出动人员125人次,车辆30余辆次。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公安局1月29日抽调114名民警,开展打击盗捕贩卖湟鱼突击行动,查获湟鱼700余条,没收网具150盘;1月30日共和县政府抽调农牧系统干部80人,车辆15辆,开展专项检查。30日-2月1日江西沟乡抽调派出所、渔政、乡干部30余人,连续3天在湖区巡逻检查,劝阻牧民上湖,劝返牧民60余名,车辆20余辆,共清理网具500余盘。

海北藏族自治州农牧局29日在刚察召开启动仪式,1月29日-2月1日,出动人员96人次,出动车辆22辆,没收网具33盘。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组织人员16人,出动车辆4辆,在小水桥检查饭馆16家,查获1家饭馆,查获湟鱼141公斤。湟中县渔政站抽调9人,对辖区各农家院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农家院20家,查获1家非法储藏湟鱼。

2017年,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资源蕴藏量达到8.12万吨以上,比上年的7.08万吨增加1.04万吨,增长了14.6%,裸鲤资源得到有效恢复。2018年是青海湖为期10年的第五次封湖育鱼的第八个年头,第五次封湖育鱼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为有效保护裸鲤资源,保护青海湖生态,全省各级渔政部门将继续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封湖育鱼新成果。

近年来,全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创新机制。2015年,省农牧厅、财政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举报捕捞、贩卖、加工销售食用青海湖裸鲤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实施办法》,全省各级各部门建立起举报指挥系统,有效调动了举报人的积极性,形成了群防群管机制。

去年,省渔政管理总站在青海湖各乡镇、西宁市的各大活动中共展出展板40个(次),悬挂横幅20条,张贴通告300张,散发宣传彩页1000份、渔业法规资料3500份、儿童拼图200个。为了给第五次封湖育鱼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全省渔政部门成立两个督查组,定期对封湖育鱼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次检查,都形成督查通报,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封湖育鱼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邀请五家新闻媒体的记者作为封湖育鱼的监督员,及时宣传报道封湖育鱼工作的成效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的监督体系。

2017年,省渔政管理总站共出动人员130人(次)、车辆45台(次),对重点区域累计巡湖路程4000余公里。渔政执法船出海78天,和州县渔政部门联合检查16次。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5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涉案人员20人;行政案件9起,抓获违法涉案人员9人;没收渔网2150盘,没收渔获物1000余公斤,罚款4.7万元,没收冲锋舟、皮筏子5艘,暂扣摩托车6辆、汽车1辆。同时接听举报电话185个,转交属地化管理线索74个,检查市场87次,有效遏制了破坏湟鱼资源的违法行为。

2017年从1月10日-4月15日、5月15日-9月1日,分别组织开展“2017冬季打击盗捕贩卖湟鱼专项行动”和“2017夏季打击盗捕贩卖湟鱼专项行动”。

为了推进封湖育鱼工作,省渔政管理总站不断建立、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了省际间的执法联动,省、州、县渔政执法联动,渔政、公安、工商部门间执法联动,形成水陆联动打击机制,渔政、志愿者联动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联动机制等联动机制。

加大刑事侦查力度,追究非法捕捞违法人员刑事责任,是遏制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2017年,省渔政管理总站办理刑事案件6起,抓获涉案人员20人。2018年1月办理刑事案件4起,抓获涉案人员6人。

目前,湟鱼生存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改善。受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影响,注入青海湖的河流水量减少,湟鱼溯河产卵通道不畅,湟鱼产卵场萎缩,导致湟鱼资源衰退的现象很难一时得到改善。环湖地区违法捕捞、市场上兜售湟鱼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随着旅游人数的增加,在暴利驱使下,个别餐馆(私房菜馆)违法经营湟鱼的现象屡禁不止。湟鱼资源保护能力有待提高。湖岸线长,渔政人员少,装备落后,管理难度较大。牧民上湖清理网具、放生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2018年省农牧厅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冬季打击盗捕贩卖湟鱼专项行动的通知》后,环湖各州县立即行动,开展冬季打击盗捕贩卖湟鱼专项行动,形成了高压态势。省渔政管理总站渔政人员白天采取高频巡逻检查,阻止偷捕者上湖捕捞,夜晚进行蹲守抓捕,发现线索,紧盯不放。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车辆46辆(次),办理刑事案件4起,抓获违法嫌疑人6人,清理网具726盘,没收鱼获物961公斤。还采取省、州、县渔政部门联合检查,开展3次联合执法,共出动人员125人次,车辆30余辆次。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公安局1月29日抽调114名民警,开展打击盗捕贩卖湟鱼突击行动,查获湟鱼700余条,没收网具150盘;1月30日共和县政府抽调农牧系统干部80人,车辆15辆,开展专项检查。30日-2月1日江西沟乡抽调派出所、渔政、乡干部30余人,连续3天在湖区巡逻检查,劝阻牧民上湖,劝返牧民60余名,车辆20余辆,共清理网具500余盘。

海北藏族自治州农牧局29日在刚察召开启动仪式,1月29日-2月1日,出动人员96人次,出动车辆22辆,没收网具33盘。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组织人员16人,出动车辆4辆,在小水桥检查饭馆16家,查获1家饭馆,查获湟鱼141公斤。湟中县渔政站抽调9人,对辖区各农家院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农家院20家,查获1家非法储藏湟鱼。

西宁:严管重罚有效保护湟鱼资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封湖育鱼通告》,扎实开展封湖育鱼工作,有效保护湟鱼资源,西宁市成立了封湖育鱼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西宁市第五次封湖育鱼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封湖育鱼工作。

近年来,西宁市共发放《爱我青海,拯救湟鱼》、《不吃湟鱼,从我做起》等各类宣传材料、宣传横幅16种、5万余份,张贴《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实行封湖育鱼的通告》近万张。广播、电视、报纸宣传84次;在茶园、饭馆、酒店等餐饮场所放置举报公示牌120余个;制作并发放禁售湟鱼警示牌210余幅。渔政部门与茶园、饭馆、酒店等餐饮场所签订《餐饮业不销售湟鱼及其制品协议书》3300余份、承诺书1400余份。

为加强对湟鱼贩运、批发、销售活动的管控,西宁市坚持重点区域监管与全面防控相结合,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例行检查与举报核查相结合,力争管住市场、深挖窝点、打击惯犯,重点打击湟鱼批发行为。

2017年7月,西宁市渔政站成功捣毁湟中县多巴镇玉拉村一个进行湟鱼捕捞、贩运、批发的窝点,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5名,查获渔获物33袋1156公斤,查扣涉案车辆2辆、充气式橡皮艇4艘、螺旋桨3台、脚踏式充气泵7台、船桨2把、渔网60盘。2017年9月,市渔政站在城中区北大街成功查获一起贩售湟鱼案件,抓获涉案嫌疑人2名,查扣渔获物382公斤。

自第五次封湖育鱼工作开展以来,西宁市采取“查小区、管市场、挖窝点、严惩处”等多种措施,共查处各类非法加工、销售湟鱼案件117起,行政拘留12人,成功捣毁非法从事湟鱼批发窝点9处,没收渔获物8995公斤。有力地打击和震摄了违法偷捕、贩运、加工销售湟鱼行为,为青海湖湟鱼资源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封湖育鱼通告》,扎实开展封湖育鱼工作,有效保护湟鱼资源,西宁市成立了封湖育鱼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西宁市第五次封湖育鱼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封湖育鱼工作。

近年来,西宁市共发放《爱我青海,拯救湟鱼》、《不吃湟鱼,从我做起》等各类宣传材料、宣传横幅16种、5万余份,张贴《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实行封湖育鱼的通告》近万张。广播、电视、报纸宣传84次;在茶园、饭馆、酒店等餐饮场所放置举报公示牌120余个;制作并发放禁售湟鱼警示牌210余幅。渔政部门与茶园、饭馆、酒店等餐饮场所签订《餐饮业不销售湟鱼及其制品协议书》3300余份、承诺书1400余份。

为加强对湟鱼贩运、批发、销售活动的管控,西宁市坚持重点区域监管与全面防控相结合,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例行检查与举报核查相结合,力争管住市场、深挖窝点、打击惯犯,重点打击湟鱼批发行为。

2017年7月,西宁市渔政站成功捣毁湟中县多巴镇玉拉村一个进行湟鱼捕捞、贩运、批发的窝点,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5名,查获渔获物33袋1156公斤,查扣涉案车辆2辆、充气式橡皮艇4艘、螺旋桨3台、脚踏式充气泵7台、船桨2把、渔网60盘。2017年9月,市渔政站在城中区北大街成功查获一起贩售湟鱼案件,抓获涉案嫌疑人2名,查扣渔获物382公斤。

自第五次封湖育鱼工作开展以来,西宁市采取“查小区、管市场、挖窝点、严惩处”等多种措施,共查处各类非法加工、销售湟鱼案件117起,行政拘留12人,成功捣毁非法从事湟鱼批发窝点9处,没收渔获物8995公斤。有力地打击和震摄了违法偷捕、贩运、加工销售湟鱼行为,为青海湖湟鱼资源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

海北:群防群治确保湟鱼安全越冬

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贩卖湟鱼违法行为,今年1月初,海北藏族自治州农牧局及时成立41人的冬季封湖育鱼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小组,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湟鱼安全越冬。

在这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中,海北州各级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月有重点、周有活动、上下联动、扎实推进的思路,主动作为,增强执行力,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提高“保护青海湖湟鱼人人有责”、“维护青海湖生态、共建鱼鸟天堂”的责任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同时,将严格落实责任,发挥部门合力,密切协同作战,听从指挥、服从领导,大力提升打击非法捕捞、贩卖湟鱼联合专项行动的整体合力,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并不断加强渔政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以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主体,依法依规严格按规定程序办案,着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塑造廉洁勤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服务的渔政执法人员形象,同时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小组主要采取不定期、不定点巡逻、蹲点守候、重点伏击、上湖清网等措施。截至目前,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小组共出动执法车辆13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上湖大型清网35次,抽网300余盘,拯救放生6000余尾湟鱼;查处移交水上公安局渔业刑事案件4起,涉案人员11人,涉案车辆3辆,三轮摩托车2辆,单轮摩托车1辆,查获渔货物1642公斤,鱼网238余盘;办理渔业行政案件1起,有力震慑了非法偷捕湟鱼违法人员嚣张气焰。

在近期的巡湖检查中全州辖区湖面上未发现非法偷捕人员和网眼,有效地遏制了非法捕捞青海湖湟鱼的势头,确保了冬季保护湟鱼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

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贩卖湟鱼违法行为,今年1月初,海北藏族自治州农牧局及时成立41人的冬季封湖育鱼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小组,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湟鱼安全越冬。

在这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中,海北州各级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月有重点、周有活动、上下联动、扎实推进的思路,主动作为,增强执行力,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提高“保护青海湖湟鱼人人有责”、“维护青海湖生态、共建鱼鸟天堂”的责任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同时,将严格落实责任,发挥部门合力,密切协同作战,听从指挥、服从领导,大力提升打击非法捕捞、贩卖湟鱼联合专项行动的整体合力,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并不断加强渔政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以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主体,依法依规严格按规定程序办案,着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塑造廉洁勤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服务的渔政执法人员形象,同时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小组主要采取不定期、不定点巡逻、蹲点守候、重点伏击、上湖清网等措施。截至目前,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小组共出动执法车辆13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上湖大型清网35次,抽网300余盘,拯救放生6000余尾湟鱼;查处移交水上公安局渔业刑事案件4起,涉案人员11人,涉案车辆3辆,三轮摩托车2辆,单轮摩托车1辆,查获渔货物1642公斤,鱼网238余盘;办理渔业行政案件1起,有力震慑了非法偷捕湟鱼违法人员嚣张气焰。

在近期的巡湖检查中全州辖区湖面上未发现非法偷捕人员和网眼,有效地遏制了非法捕捞青海湖湟鱼的势头,确保了冬季保护湟鱼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

海南:多措并举巩固封湖育鱼成果

为有效遏制冬季非法捕捞、贩运、销售青海湖湟鱼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青海湖冰封期间湟鱼资源,海南藏族自治州从今年1月起开展了青海湖封湖育鱼专项行动。

1月29日晚上由共和县公安局牵头,抽调县公安局民警114名,分赴大水桥集镇、江西沟乡等8个站点进行连夜蹲守、设卡堵截。通过布控和突击清查,此次行动共收缴青海湖湟鱼700余条、渔网150余盘,并现场销毁。非法买卖、销售湟鱼人员已移交当地渔政管理部门处理。

1月31日,由省州县乡各级联合,出动80余人进行了冬季清湖专项行动,重点对江西沟乡莫热村十社青海湖冰面进行了偷捕青海湖湟鱼网具的集中清理,行动中清理网具500盘。

今年,当地群众自发组织入湖清网人数明显增加。但由于今冬青海湖结冰较薄,冰面活动安全隐患较大。为此,州县渔政管理部门巡护人员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对准备进湖清网群众进行了耐心的劝解,目前已劝返群众60余名,劝返车辆20台。

当前,通过不懈努力,青海湖封湖育鱼的局面得到明显好转,封湖育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民间护鱼队伍管理难度大,渔政执法工作量大人少,非法销售湟鱼的问题时有发生,执法装备落后,严重制约着渔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今年海南州将在转变思路、加强宣传基础上,加强协调、部门联动,对长期在本地区以捕鱼为业,进行非法捕捞、贩运青海湖湟鱼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相关执法部门将对非法捕捞、贩运青海湖湟鱼的违法行为和抗拒检查等破坏渔业资源的犯罪行为,依法给予重拳打击。并将加强河道守护,加大重点时期巡查力度,重点布控,源头防治,加大巡湖频率,最大限度降低非法捕捞行为。

为有效遏制冬季非法捕捞、贩运、销售青海湖湟鱼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青海湖冰封期间湟鱼资源,海南藏族自治州从今年1月起开展了青海湖封湖育鱼专项行动。

1月29日晚上由共和县公安局牵头,抽调县公安局民警114名,分赴大水桥集镇、江西沟乡等8个站点进行连夜蹲守、设卡堵截。通过布控和突击清查,此次行动共收缴青海湖湟鱼700余条、渔网150余盘,并现场销毁。非法买卖、销售湟鱼人员已移交当地渔政管理部门处理。

1月31日,由省州县乡各级联合,出动80余人进行了冬季清湖专项行动,重点对江西沟乡莫热村十社青海湖冰面进行了偷捕青海湖湟鱼网具的集中清理,行动中清理网具500盘。

今年,当地群众自发组织入湖清网人数明显增加。但由于今冬青海湖结冰较薄,冰面活动安全隐患较大。为此,州县渔政管理部门巡护人员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对准备进湖清网群众进行了耐心的劝解,目前已劝返群众60余名,劝返车辆20台。

当前,通过不懈努力,青海湖封湖育鱼的局面得到明显好转,封湖育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民间护鱼队伍管理难度大,渔政执法工作量大人少,非法销售湟鱼的问题时有发生,执法装备落后,严重制约着渔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今年海南州将在转变思路、加强宣传基础上,加强协调、部门联动,对长期在本地区以捕鱼为业,进行非法捕捞、贩运青海湖湟鱼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相关执法部门将对非法捕捞、贩运青海湖湟鱼的违法行为和抗拒检查等破坏渔业资源的犯罪行为,依法给予重拳打击。并将加强河道守护,加大重点时期巡查力度,重点布控,源头防治,加大巡湖频率,最大限度降低非法捕捞行为。

全省渔政部门连续破获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从今年元月起,全省各级渔政部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和部门联动打击机制的优势,通过调查摸底,昼夜蹲守,快速出击,成功破获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没收渔获物961.95公斤。

1月18日凌晨3时许,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海北州渔政执法支队、海晏县渔政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巡湖检查时,在青海湖沙岛景区湖边,将捕捞湟鱼的嫌疑人张某某、杨某某抓获,当场查获装有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塑料编织袋9袋,北京吉普车1辆,三菱越野车1辆,冰钳2把,冰车2辆,铁锹2把。经嫌疑人指认,承认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工具均为二人共同所有,经过秤渔获物总计重419.8公斤。

1月22日22时许,刚察县渔政局执法人员巡湖检查时,在通往刚察县沙流河镇尕曲村的便道处蹲点守候,抓获嫌疑人刘某某,当场查获装有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塑料编织3袋半,三轮摩托车1辆,冰钳1把,铁锹1把,鱼网12盘。经嫌疑人指认,承认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工具均为自己所有,经过秤渔获物总净重209.65公斤。

1月23日凌晨3时许,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布哈河派出所执法人员巡湖检查时,在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石乃亥乡尕日拉村以西环湖西路23公里处青海湖冰面上,发现有人正在实施违法捕捞,执法人员蹲守、追踪,将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嫌疑人董某某抓获,当场查获装有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塑料编织袋2个多半袋,单轮摩托车1辆,冰钳1把,铁锹1把,鱼网10盘。经嫌疑人指认,承认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工具均为自己所有,经过秤渔获物总净重53.5公斤。

1月28日6时许,海晏县渔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湖检查时,在青海湖乡祭祀海路2公里+300便道处,将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嫌疑人王某某、杨某某二人抓获,当场查获装有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塑料编织袋5袋,三轮摩托车1辆,冰钻1把。经嫌疑人指认,承认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工具均为二人共同所有,经过秤渔获物总计重279公斤。

上述案件中,偷捕的渔获物均达到50公斤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均已移交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涉案的5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春节将至,个别人员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仍然在湖区从事违法偷捕活动,省、州、县渔政部门在十日内破获四起偷捕案件,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充分发挥了联合协同作战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的优势,行动迅速,打击有效,对违法偷捕人员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从今年元月起,全省各级渔政部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和部门联动打击机制的优势,通过调查摸底,昼夜蹲守,快速出击,成功破获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没收渔获物961.95公斤。

1月18日凌晨3时许,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海北州渔政执法支队、海晏县渔政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巡湖检查时,在青海湖沙岛景区湖边,将捕捞湟鱼的嫌疑人张某某、杨某某抓获,当场查获装有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塑料编织袋9袋,北京吉普车1辆,三菱越野车1辆,冰钳2把,冰车2辆,铁锹2把。经嫌疑人指认,承认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工具均为二人共同所有,经过秤渔获物总计重419.8公斤。

1月22日22时许,刚察县渔政局执法人员巡湖检查时,在通往刚察县沙流河镇尕曲村的便道处蹲点守候,抓获嫌疑人刘某某,当场查获装有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塑料编织3袋半,三轮摩托车1辆,冰钳1把,铁锹1把,鱼网12盘。经嫌疑人指认,承认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工具均为自己所有,经过秤渔获物总净重209.65公斤。

1月23日凌晨3时许,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布哈河派出所执法人员巡湖检查时,在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石乃亥乡尕日拉村以西环湖西路23公里处青海湖冰面上,发现有人正在实施违法捕捞,执法人员蹲守、追踪,将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嫌疑人董某某抓获,当场查获装有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塑料编织袋2个多半袋,单轮摩托车1辆,冰钳1把,铁锹1把,鱼网10盘。经嫌疑人指认,承认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工具均为自己所有,经过秤渔获物总净重53.5公斤。

1月28日6时许,海晏县渔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湖检查时,在青海湖乡祭祀海路2公里+300便道处,将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嫌疑人王某某、杨某某二人抓获,当场查获装有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塑料编织袋5袋,三轮摩托车1辆,冰钻1把。经嫌疑人指认,承认捕捞疑似青海湖湟鱼的工具均为二人共同所有,经过秤渔获物总计重279公斤。

上述案件中,偷捕的渔获物均达到50公斤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均已移交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涉案的5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春节将至,个别人员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仍然在湖区从事违法偷捕活动,省、州、县渔政部门在十日内破获四起偷捕案件,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充分发挥了联合协同作战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的优势,行动迅速,打击有效,对违法偷捕人员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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