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峻县牧民频遭野生动物侵害 代表建议让牧民及时得到补偿

28.01.2015  15:26
核心提示: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大,近年来,天峻县牧民家遭受野生动物侵袭的事件增多,已经严重影响到牧民的生产生活。”昨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海西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大,近年来,天峻县牧民家遭受野生动物侵袭的事件增多,已经严重影响到牧民的生产生活。”昨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海西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雪梅呼吁相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解决野生动物危害牧民生产生活的问题。

  雪梅是来自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新源镇二社的一位牧民,说起狼、熊等野生动物频频袭击牲畜和糟蹋粮食等,她忧心忡忡。她说,随着全社会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数量随之增加,而牧民遭受野生动物侵害的事件也随之增多,她所在的村就经常受到熊和狼的侵袭,牧民为此感到担忧。根据牧民反映,天峻县相关部门专门就野生动物危害牧区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经调查,天峻县各乡领域均有野生动物(熊、狼)咬死、咬伤牲畜及闯入牧民家中寻找食物等现象发生,对房屋、畜棚和网围栏等破坏性大,已经严重危害到牧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对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据不完全统计,天峻县10个乡镇近五年来(2009年至2013年),由于熊害、狼害的发生,共造成28810只羊、11997头牛、488匹马死亡。仅对房屋、畜棚和网围栏这三项的损失就造成452万元经济损失,再加上一些野生食草动物与家畜争草情况的发生,牧区的经济损失不计其数。

  “这些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牧民不能伤害它们,此类事件的频频发生对本不富裕的牧民群众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此,雪梅建议省有关部门落实好《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办法》,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补偿。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将野生动物肇事最严重的乡镇列为财政部、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试点项目区,使群众损失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