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商品一男子获刑

26.11.2017  08:32

  青海新闻网讯 低价购买假冒商品高价卖出,阿峰为此付出了法律的代价。日前,阿峰被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5月,阿峰为牟利,低价购进一批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的灯具,并以8万余元的价格销售给了某装饰工程公司,之后,这些灯具被用于某大厦的装饰。经该品牌公司认定,阿峰所销售的灯具均为假冒产品。

  而阿峰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8万余元,数额较大,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久前,阿峰被城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