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俊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品牌汽车4S店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俊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品牌汽车4S店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一、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31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俊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品牌汽车4S店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座品牌4S店,内设展厅、维修车间、烤漆房;新建1座办公楼;配套建设1座锅炉房(1台1.4MW燃气锅炉)和停车位等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青海俊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西久公路以西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3.27%。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经检查,该项目烤漆房产生的废气经过干式多层虑棉纤维过滤器处理烤漆废气;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已与银川精华科技研究院签订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合同》,由其回收;危险废物有专用的收集桶,贮存处有明显的标识;一般固废定期由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已设置禁鸣及限速标识;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青海俊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品牌汽车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宁环监站第2014-358号)结果:
(一) 废气
该建设项目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监测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Ⅱ时段标准限值。
该项目烤漆房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二)噪声
该建设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