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大武镇出台办法进一步强化村(社区)考核机制

28.04.2016  19:22

  青海新闻网讯 为激发村两委班子和社区委员的队伍活力,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大武镇出台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对村(社区)的管理。

  镇党委政府通过对5个村“两委”班子和6个社区委员的工作业绩考察、核实,量化评分,作为对村和社区评价、奖惩的依据。考核工作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分类考核,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以往单项考核的党建、党风廉政、教育、司法、卫生、农牧、计划生育、综治等各项考核指标统一整合纳入到考核范畴。村(社区)考核分值设定及测算方法不再以单次考核成绩作为评价,而是将年中考核成绩、年末考核成绩、专项考核、重点工作、双向测评、分管领导评价、书记评价、镇长评价、单项奖、工作创新、通报等11项内容统一权重后进行打分。。各村、社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5个村按照一个考核尺度和各自的考核指标分值评定打分,总成绩排名前2名奖励,排名倒数第一惩戒。6个社区考核总成绩排名前2名奖励,排名倒数第一名惩诫。当年被评定为末位的村或社区,对班子成员罚款;连续两年被评定为末位的村或社区,对班子成员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三年被评定为末位的村或社区,对班子成员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村和社区设优秀奖;设立获得国家、省、州级表彰单项奖:获国家级表彰奖励3000元,省级表彰奖励2000元,州级表彰奖励1000元,县级表彰奖励500元;设创新性开展工作奖项奖励1千元-2千元不等。村年度考核倒数第一的罚款3000元。社区年度考核倒数第一名的罚款3000元。

  通过进一步完善村和社区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将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和社区委员的工作干劲,促进全镇工作水平上档次、综合实力有提升,同时为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启了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