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主持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

04.12.2014  11:34

  中国环境报记者李曙东 蔡新华上海报道 由沪苏浙皖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日前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在总结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5年重点工作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主持会议。

  韩正在会议总结时指出,中央对大气治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会议上提出了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好愿景,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中央对长三角寄予厚望,要求加快推动长三角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率先发展的本质,是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的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体现在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上,体现在生态环境的改善上。要咬住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打好治污攻坚战和持久战,聚焦重点,携手推动各项治污任务落地。

  韩正强调,2014年,协作机制在联动治污上已迈出了坚实一步。2015年的工作,要坚持围绕一个总纲,即《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聚焦三项重点,即重点污染物治理、污染源头治理、共性问题研究。

  上海市市长杨雄、江苏省省长李学勇、浙江省省长李强、安徽省省长王学军、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等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和三省一市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4年是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开局年,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深入贯彻中央要求,以共识、共治、共赢为基础,不断完善落实“协商统筹、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区域协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

  一是重点治理任务有效实施,主要体现在燃煤电厂污染治理全面落实,燃煤锅炉和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取得较快进展,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得到明显加强。二是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为平台,共同协商制定工作方案,成功保障了南京青奥会环境质量。三是其他协作重点工作有序落实,出台了《长三角区域空气重污染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启动和加强了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和区域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启动了区域大气污染源解析和大气质量改善关键措施两项区域大气重点科研项目;开展了车、船等区域大气重点问题调研和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对接的前期沟通。

  会议形成了《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5年重点工作建议》,具体共3方面10条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一批重点治理工作的力度。根据国家要求和区域特点,聚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清洁能源替代、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和扬尘污染治理等5个方面。其中,在清洁能源替代方面,上海将全面完成燃煤中小工业锅炉窑炉淘汰,江苏、浙江、安徽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锅炉淘汰。在电力污染减排方面,在全面达到现行燃煤电厂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推进一批超低排放改造示范项目。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实施以控制大气主要污染物为重点的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和综合治理。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形成《2015年区域黄标车异地协同监管方案》,上海、江苏、浙江全面淘汰黄标车,安徽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黄标车。在秸秆治理方面,在巩固禁烧成果基础上,深入推进综合利用,力争区域火点数进一步下降。在扬尘控制方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源头减尘,落实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精细化控尘。另外,要全力做好今冬明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联动工作。二是共同探索启动一批治理难点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口船舶,都是具有区域特色的重点污染来源,但又是全国性难点,长三角应加快启动、先行先试,在《船舶污染防治建议》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建议》中提出近中期的工作思路和建议,确保2015年能够启动。三是继续加强区域政策对接和技术协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在强化污染治理的同时,加强规划与法规标准对接、政策协同和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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