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人民法院:关爱老人 彰显法律温情

17.06.2020  17:20




        2020年6月17日,86岁的郭某某老人步履蹒跚的走进门源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干警主动上前询问情况,倾听老人诉说,在交谈过中得知其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刁难驱赶老人,由于过度悲愤,导致老人心脏突感不适,立案庭干警及时安慰老人并端上热水。待老人平复心情之后,立案庭干警悉心为其指导诉讼途径,告知老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免交诉讼费并帮助老人书写免交诉讼费申请。

        门源县法院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立案服务质量,让人民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人民群众中获得了很好的反响。

        温馨提示: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之二规定,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可以免交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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