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法院:涉婚姻家庭案件调解优先

15.12.2015  11:14

        为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门源县法院对于涉婚姻家庭案件强化了调解优先的理念,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从而有效提高了当事人的和好率,减少了对涉案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身心伤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同时也有利于案件的执行。

        该院本着以民为本的执法理念,对涉婚姻家庭案件建立了“大调解”格局。通过法官细致入微地开展调解工作,重新树立涉案当事人正确的婚姻观,引导涉案当事人积极地解决纠纷。

        在今后的工作中,门源县法院应当遵循“能调则调、少判多调”的原则,寻求多元化的调解方法,强化涉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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