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法院让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19.01.2017  16:04

        近年来,门源县法院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办理减交诉讼费案件21件,减交金额为0.6041万元;免交诉讼费案件66件,免交金额为5.4313万元;缓交诉讼费案件70件,缓交金额为17.7666万元。

        门源县法院在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始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按照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门源县人民法院将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农村“五保户”等12类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费用的14种情形列为重点缓、减、免对象,使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快速熟知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的条件和流程,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最短时间为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

        法院致力于落实司法为民政策,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对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诉讼救助“绿色通道”,使其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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