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驻村干部有了管理办法

18.03.2016  11:28

   自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入村以来,门源回族自治县积极探索加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管理的新办法和新举措。近日,门源县委组织部起草印发了《关于转发<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使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根据扶贫村性质,进一步明确第一书记的职责定位,门源县将全县30个省定重点村和17个州定贫困村,按照后进村、贫困村和维稳重点村的工作侧重点和职责任务,量化分解工作任务,找准工作重心,人人肩上有担子。正确处理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的关系,以自身定位定目标措施,做到与村党支部书记在工作上团结协作,拧成一股绳,统揽不包揽、主动不推诿、监督不添乱、到位不越位,团结带领扶贫(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真干,确保扶贫攻坚任务按期完成。

  门源县规定,干部在驻村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坐班、请销假、外出报备、带薪休假制度,由乡(镇)党委负责考勤。驻村期间,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起执行坐班制办公。因病因事请假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5天以内的,经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请假5天以上的经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向县委请假,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超期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按相应权限报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依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工作队实行年承诺、月总结、季报告等制度,年初每名工作队员向县委作出年度帮扶工作承诺,每月向县委汇报工作情况,每季度向县委上报开展帮扶工作情况。

  扶贫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由门源县委统一负责,采取驻村干部述职、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年终乡(镇)党委政府可按文件要求,对每位第一书记在驻村期间的表现、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的结果作为派出单位干部使用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同时,门源县委组织部对扶贫驻村干部跟踪培养,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干部,由门源县委按照组织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