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下属企业或项目存在管理不到位、超标排放等问题 环境保护部约谈北京排水集团负责同志
本报记者李莹8月17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今日会同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华北环保督查中心负责人指出,北京排水集团作为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特许经营企业,近年来在推进北京市污水处理、管网维护、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北京市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北京排水集团企业数量的扩张和运营业务的拓展,部分下属企业或项目环保管理不到位、超标排放、违规排污等问题时有发生。
今年以来,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通州区次渠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老化,升级改造不及时,出水COD、氨氮、总磷等指标长期超标;延庆县康庄污水处理厂出水2015年1~3月每月有4天左右时间COD日均值超标;怀柔区京怀水务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出水总磷存在超标现象。另外,大兴区黄村污水处理厂、房山区城关污水处理厂等企业还存在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设置不规范、擅自停用臭氧消毒装置等问题。
二是污泥处置存在环境隐患。北京排水集团旗下污水处理项目日产污泥量约2800吨,仅10%左右实现无害化处置,其余均采用干化或静态堆肥等临时性处置措施。督察发现,大兴区庞各庄污泥处置中心工艺设施简陋,厂区及周边恶臭明显;大兴区榆垡贾家屯静态堆肥项目污泥露天堆存,无遮盖和围挡措施;集团所属通州、大兴、房山、顺义等区县污泥堆肥项目,设施简陋,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三是对部分下属企业进水浓度偏高问题关注不够。由于不法企业偷排垃圾渗滤液,致使西二旗再生水厂进水浓度发生剧烈变化,进水COD平均浓度由330 mg/L上升到1700mg/L,氨氮由57 mg/L上升到300mg/L,总氮由74mg/L上升到335mg/L。这种情况未引起北京排水集团的足够重视。类似问题在北小河再生水厂、酒仙桥再生水厂、吴家村污水处理厂也不同程度存在,加大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困难。
环境监察局负责人指出,北京排水集团服务首都地区,使命重大,责任光荣,应严格标准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推进问题整改,有关整改方案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环境保护部,并抄报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排水集团负责人表示,北京排水集团要高度重视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企业管理责任,提升自身责任感。高度重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约谈要求,形成问题防范机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