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召开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03.06.2019  21:01







        近日,乐都区人民法院召开2019年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天文主持会议。

        会上,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共青海省十三届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共海东市二届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区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毕正华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审监庭庭长熊国存传达学习了青高法《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着装的通知》;党组成员、副院长宣读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依次与各党组成员签订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总结了2018年乐都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2019年工作任务。

        徐德林院长强调,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要用“新思想”做好干部工作。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省高院即将印发的《2019-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法官培训条例》为遵循。着重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让年轻干部“动起来”“走出去”,多到基层锻炼,多到艰苦岗位锻炼,开阔眼界,丰富阅历,增长才干。三要整合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发挥现有人力资源效能,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实现各部门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特长等均衡配备,实现法院队伍精准化、科学化管理。四要司法警察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改革工作。按照省高级法院即将印发的具体实施方案,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改革任务,积极稳妥做好改革各项工作。五要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要求,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各基层法庭和业务庭切实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具体实际工作中的引导作用。

        徐德林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坚持“四讲”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要讲政治铸忠诚。坚持深学笃用,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铸魂工程。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二要讲规矩守纪律。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切实做到入脑入心,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三要讲廉洁拒腐蚀。全院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始终保持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的决心和韧劲,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增强廉洁意识,重小节、防贪欲,慎交友、远围猎,常自省、忌侥幸,时刻记住一个道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加大问责力度,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对待腐败问题,绝不姑息,绝不迁就。让制度和纪律“长牙”“带电”,决不能让问责制度成为摆设。四要讲实效强监督。充分运用好组织生活、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审务督察等党内监督形式,严格落实好本院各项监督制度,实现监督的全覆盖、无死角,切实让自觉接受监督成为一种习惯、一种风气、一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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