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庚提案怒斥汪精卫

04.06.2015  10:44
核心提示:  1938年10月28日,国民参政会一届二次会议在重庆开幕,会议为期十天。   当时,南洋爱国侨领陈嘉庚虽无法到会,但打来电报提议,提出“敌人未退出我国以前,公务员谈和平便是汉奸国贼”。原来,自南京

  1938年10月28日,国民参政会一届二次会议在重庆开幕,会议为期十天。

  当时,南洋爱国侨领陈嘉庚虽无法到会,但打来电报提议,提出“敌人未退出我国以前,公务员谈和平便是汉奸国贼”。原来,自南京失守后,陈嘉庚在海外风闻汪精卫主张与日本“和平妥协”的言论,而外电也有“汪精卫发表和平谈话”的报道。为证实此事有无,陈嘉庚当即发电报向汪精卫询问。

  不久,汪精卫复电说,两国战争终须和平,以我国积弱非和平即亡国,他主张和平救亡图存为上策。陈嘉庚接到电报后非常生气,立即发电报给汪精卫,说他是秦桧,“卖国求荣”。当时正值参政会第一届二次会议召开,陈嘉庚当即致电参政会,提出“敌人未退出我国以前,公务员谈和平便是汉奸国贼”的提案。因为当时参政会需要有20人赞同才能提案,陈嘉庚就致电参政会秘书王世杰,让他帮助向出席会议的参政员们寻求支持。褚辅成首先表明赞成陈嘉庚的提案。接着,在会议上提出《为抗战到底,宜由本会决议宣言,请政府明令公布,以防反间而定人心紧急动议案》的提案,王造时等人也纷纷表示赞成,不一时20人就已经够数,于是该提案提交会议讨论。

  讨论中,有个别参政员称,任何战争都是以和平结束的,言和者不等于出卖国家利益。主持这次会议的正是汪精卫,当即表示支持。王造时反驳说:日本帝国主义者用武力占领了东北和华北,又占领了南京、上海和武汉,而且正在向我国继续进攻的形势下,除了屈膝投降为城下之盟外,哪有“”可言,言和者应以卖国论罪。结果表决时绝大多数赞成通过,仅将原文文字修改减半为:“敌未出国土前,言和即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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