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以“静默式”监管 推进院庭长监督职责落实

29.07.2019  14:51




        为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贯彻落实省高院推进案件“静默式”监管工作要求,同时为加快推进“一年时间内实现法院各项工作网上运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总目标,有效解决“不敢监管”“不善监管”的问题,大通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就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必须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问题再次提出明确要求和督促。由审管办技术人员针对中院《关于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借助科技手段应用办案和监管系统加强静默式监管的通知》精神,专门对大通法院院庭长、法官、法官助理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

        7月24下午,审管办技术人员主要对院庭长“静默式”监管系统、重大敏感案件监管平台从功能介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讲解和现场操作演示培训。同时对“四类案件”情形及应用操作步骤进行了详细的流程讲解,要求院庭长按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主动通过该平台履行对“四类案件”的审判管理与监督职责,并在本部门推动员额法官积极应用。以此推动院庭长是信息化应用的关键责任人和带头人。信息化应用从部门负责人抓起,才能进一步推开,抓出成效。此次培训的目的在于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切实转变我院院庭长监督管理审判执行工作的理念和方式,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真正达到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院庭长对具体案件的监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有效监管、正当监管”,增强院庭长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这次集中培训,院庭长对所分管案件或部门承办案件的重要程序流程节点或“四类案件”加强监督和指导,切实履行起监管主体责任,确保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提升,同时也为即将到来的“各项工作网上运行”评估验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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