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中院召开“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

23.06.2017  02:41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突出问题,黄南中院决定从即日起到2017年10月31日在全州法院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中院副院长扎西措毛介绍,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解决六类问题。一是消极执行。重点是拖延立案,拖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处置财产,拖延发放兑现执行款物等问题。二是选择性执行。重点是挑选案件、选择督办、区别采取执行措施等问题。三是乱执行。重点是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违规评估、拍卖财产、以物抵债,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及对纳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不及时采取定期核查、司法救济及恢复执行措施,违规使用执行查控体系查询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信息等问题。四是执行不廉。重点是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让当事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充当掮客,过问案件,泄露工作秘密,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等问题。五是作风不正。重点是“冷横硬推”“庸懒散奢”等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人民法院形象的问题。六是有令不行。重点是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和指令决定的执行情况。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黄南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要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与“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各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确定一名党组成员具体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和人员责任。坚决杜绝自查自纠、督察检查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专项整治后问题仍然突出的法院,将对责任领导进行约谈、通报,并依纪依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