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7家法院实施行政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

14.02.2016  18:28

“民告官”案件的受理和审判都是涉及当地政府的案件,“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难免影响公正。2月4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省高级法院关于部分法院行政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的若干意见》,确定7家法院实施行政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破“民告官”难题。

长期以来,由于行政案件的司法管辖与行政管理区划重叠,使得以当地政府和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从立案到审理,都容易受到地方的影响和干扰。行政审判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损害了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班玛吉说,省高级人民法院实行部分法院行政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就是要从制度安排上减少地方干预司法的空间,减轻法院的办案顾虑。

这7家集中管辖法院为:西宁市所辖城西区人民法院、城北区人民法院、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海东市所辖民和县人民法院、平安区人民法院,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所辖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为集中管辖法院。

城西区人民法院管辖原由城北区、城中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城北区人民法院管辖原由城西区、城东区人民法院、西宁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西宁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原由湟中县、湟源县、大通县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民和县人民法院管辖原由平安区、乐都区、互助县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平安区人民法院管辖原由民和县、循化县、化隆县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德令哈市人民法院管辖原由格尔木市、乌兰县、都兰县、天峻县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管辖原由德令哈市、冷湖矿区、茫崖矿区、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