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法院以服务人民为宗旨 妥善审理一起涉民生纠纷案件

09.01.2018  19:43




        近日,化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结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马某某高兴地领取了58000元所欠工程款。

        原告马某某于2017年4月与被告韩某某签订了农村房屋修建合同,双方约定由原告组织民工,以每平方米1100元的价格给被告在化隆县巴燕镇某村原庄廓地址修建两层小楼房。2017年10月原告完工,但被告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付剩余工程款,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执。2017年12月14日原告马某某在化隆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向法院起诉,本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近年来由于本县拉面经济因素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在外打工挣钱后返乡进行修缮修建,但大多数人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却对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导致发生纠纷,此案就是这样一种情况。为化解双方矛盾,妥善解决此事,民事审判庭法官前往被告家察看施工房屋现场,了解情况。并多次邀请该村村长、老农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参与进行调解,在多方努力下,最终在对剩余工程款进行核算、对未完成部分和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扣减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给付对方剩余工程款58000元,此案得以妥善解决。

        该案的调解结案,是化隆法院干警积极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彰显。今后化隆法院干警要积极维护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理好各类案件特别是涉民生案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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