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反应 全面清查 排除隐患  西宁市治安部门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1.08.2015  10:19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马振龙 摄影报道) 为深刻汲取天津“8·12爆炸事故”教训,全力维护西宁市社会治安稳定,加强涉危涉爆物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8月14日至17日,西宁市公安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涉危涉爆物品从业单位联合检查工作,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涉危涉爆物品从业单位监管力度,西宁市公安局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制定下发了《西宁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对涉危涉爆物品从业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暨全力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紧紧抓住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电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特别是大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西宁各级治安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实际部署开展相应工作。城东公安分局迅速召集全局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市局会议精神和方案,并下发了《城东公安分局关于开展危爆物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湟中公安县局及时成立了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湟中县公安局关于涉危涉爆物品从业单位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细化任务、周密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根据相关会议精神,西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迅速行动,于8月10至13日组织警力对全市涉危涉爆单位进行了安全防范检查,并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11日至13日,治安支队会同西宁市邮政管理局、综治办、安全局、工商局等八家单位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市23家邮政及寄递企业15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8·12爆炸事故”发生后,支队联合安监、交通、消防等部门,于8月14日至15日再次对上述单位逐一进行了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城东公安分局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清查涉危涉爆物品从业单位20家、烟花爆竹销售点16家、冷库3家、宾馆197家、大型商贸市场6家、梳理排查各类医疗机构163家、排查出涉枪涉爆重点人员1名;期间查封乙炔灌装点1处并清理乙炔81罐,查封并关停冷库1家,关停新建加油站1处,限期整改商贸市场2家,与辖81名校园负责人召开通气会并安排安全检查事项;同时启动全警武装震慑巡逻机制,全面加大辖区社会面管控工作,期间共行政拘留各类违法人员23名。城西公安分局及时对辖区10家油气站点、4家爆破单位、4所使用少量危险化学品的研究所及1处自来水厂共计19家涉危涉爆物品从业单位进行了细致排查,对存在的8处隐患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城中、南川、东川公安分局分别对辖区15家油气站等涉危涉爆物品从业单位、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等涉危涉爆物品从业单位和27家涉危涉爆物品从业单位进行了检查,并逐一与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见面,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从业单位立即整改。湟中公安县局对辖区涉危涉爆物品从业单位、重点部位、行业场所等开展集中清查整治,期间共检查旅店业69家、涉爆单位10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收缴管猎枪5支、仿真枪21支、子弹60发、制刀具55把,有效消除了辖区安全隐患。大通县公安局及时部署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工作,发现、整改突出的安全隐患4处,收缴仿真枪52支、仿真枪弹丸20000发、猎枪弹等各类子弹42发、管制刀具85把,全力消除辖区涉危涉爆安全隐患。湟源公安县局紧急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立即着手,联合禁毒、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大华工业园区4家涉危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对青海海汇生物有限科技公司6月23日责令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等整改完成后,由安监、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其危化品经禁毒大队审批办理购买、运输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营。

    

  为全面确保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西宁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西宁各级治安部门准确树立“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问题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安全状况不改变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安全生产形势总目标,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治安秩序稳定,为纪念活动举行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