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开庭 防控疫情

20.02.2020  12:01







        近日,原告张某诉被告西宁某公司及各股东的确认股东资格纠纷案件,如期在城西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没有一位当事人来到法院,而是通过手机云端在家里参加庭审。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承办法官通过互联网开庭的方式,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

        该案是一起确认股东资格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传统庭审方式需所有当事人到法院参加庭审。考虑到在全民防疫的特殊时期,不能适用这种方式开庭,且本案是因其中一位股东下落不明,对其进行了公告送达,不能随意更改庭审日期。在征得了所有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用互联网开庭的方式审理本案。院审管办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书记员与各方当事人讲解了如何安装手机端和电脑端软件、如何登录系统等一系列操作,并进行了庭前系统测试。

        庭审开始后,所有的当事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系统,镜头中很快出现了各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影。在核实确认了当事人身份信息后,同线下庭审一样:法庭陈述、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一切均按照庭审程序进行。整个庭审过程,信号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多名当事人讲话时语音激励画面切换自如,承办法官与各当事人真正实现了“隔空”对话。庭审后,当事人查看笔录并通过二维码扫描签字确认,庭审工作顺利结束。

        隔离不隔“”。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避免当事人聚集引发传染风险,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城西法院积极运用各种  “互联网+法院”网上开庭模式,真正体现了本院司法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