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中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暨“高原意志”集中执行月活动动员会

16.08.2017  19:0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精神,确保海西两级法院如期完成“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目标任务。8月15日上午,海西中院组织召开全州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暨“高原意志”集中执行月活动动员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正宝主持会议,中院院级领导、各庭室负责人、执行局全体干警及全州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对照《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实施方案》24条措施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工作标准,汇报了今年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深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阐述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院执行局局长张毅对海西法院开展“高原意志”集中执行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海西法院执行工作各项数据仅高于玉树和果洛中院,开展此次集中执行月活动,是为进一步完成省高级法院和海西中院“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基层法院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预期的成效。

    最后,谷守先院长就集中执行月活动的开展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容,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基层法院院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最高院、省法院、州中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目标。

    二、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好集中执行月活动。一要通过聘用等方式,达到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的要求;二要加强立案和审判环节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三要结合网络查控和传统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三、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执行行为。要严格把握执行办案系统每个流程的时间节点,信息及时录入,杜绝事后补录;要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尽量运用网络查控;要充分利用执行单兵、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执行过程全程留痕,震慑被执行人,并做到有据可查。

    四、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和新闻、网络和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法院执行工作,重点对采取措施后取得的效果和正面案例的宣传,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看待执行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