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差错、零失误、零事故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在全省组考工作中发挥“桥头堡”作用

26.12.2015  10:46

   考试招生工作是民生工程,事关广大考生与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公正、教育形象和社会稳定。近年来,西宁市教育考试院承担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教师资格证“两学”考试、普通高考、中考、全国成人招生统一考试、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11类国家及省级教育考试任务,组考人数近13万人次,占全省的一半以上。面对繁重的招生考试任务,西宁市教育考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工作中实现零差错、零失误、零事故,起到了“桥头堡”作用和引领作用。

  为保证各级各类考试安全顺利,西宁市招委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每次在考前组织公安、保密、消防、交通、卫生、电力等14个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关于考试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考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密切配合、逐级负责、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同时,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开展各级招考干部“安全保密知识”、“成员单位和考点主考如何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标准化考点设备管理员设备操作技术”和“学校教务人员中考网上报名操作技能”四大培训,加强涉考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西宁市招委不断强化招委成员单位、区县招办、考点学校的工作职责和责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并逐级签订考试目标责任书和安全保密责任书,严格实行考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加大与区县招办、成员单位的联系合作,有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应对和严格防范新形势下各种舞弊行为和危害安全的行为,做到联防联控、齐抓共管。指导学校建立教育联系机制,共同开展渗透诚信教育活动,在全市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印发《诚信教育手册》,提高考生遵纪守法意识。坚持普通高考、中考监考教师双对调制度,实行各类考试监考人员遴选制度、考场安排抽签制度,建立监考、巡视人员考前培训制度,继续实行市、区县、考点学校三级巡视。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立足服务于我省教育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不断加大各项改革力度,强化教育考试工作管理考评。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修订出台了《西宁市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建构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根据教育部、省招委相关要求,西宁市标准化考点建设自2010年启动,本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协调、分步实施、急用先行的原则”,先后共投资1千多万元现建成20所标准化考点,近900个标准化考场,为西宁市各级各类考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考试过程中,按照省招办“关注民生”、“人性化的人文关怀”和“实现考生利益最大化”的重点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客观、公正、认真地对待每一位考生,最大限度地服务考生。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坚持阳光招生政策,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到廉洁执考,打造为民服务、勤政务实的工作形象,推进了西宁市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