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会同青海保监局警示约谈中国人保财险青海分公司

28.05.2018  16:59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工作,维护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秩序,在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运行中,中国人保财险公司青海分公司因违反试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及共保体框架协议有关规定的行为,省安全监管局会同青海保监局对中国人保财险公司青海分公司开展警示约谈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安责险自2015年底启动以来,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减轻政府事故灾后救助负担,预防和控制企业风险、解决企业经济补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全省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积极的安全保障。

会议严肃指出了中国人保财险公司青海分公司在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运行中,擅自开展安责险工作,使用非统保项目条款,擅自缩减保障范围,违反统一费率标准、统一保险条款、统一事故控制、统一赔偿标准、统一理赔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的“六个统一”服务模式,违背安责险设计初衷,人为引发理赔的风险,不认真履行乙方义务等违规操作行为和理赔结案率偏低问题。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违背了政府推动安责险的良好愿望,而且影响和降低了政府推动安责险的社会公信力。

为杜绝类似违规事件发生,省安全监管局、青海保监局对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提出以下三项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 人保财险青海分公司作为共保体之一要自觉维护大局,维护政府公信力,维护共保体共同利益,勇于担当责任。组织公司有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全省试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启动的通知》精神和《全省试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框架协议书》规定,强化内部管理,转变观念,不得因为一己私利而损害共保体的利益。

二是按规履约。 立即停止私自出单行为,严守规矩,严格约束有关人员不得扰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秩序,严禁无序竞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保险经纪公司和首席公司开展安责险业务。

三是落实整改 一要立即下发文件,要求有关市州、县各分、支机构认真学习安责险有关文件精神和框架协议规定,即刻制止私下出单行为。二要对已经私下承保的业务,全部返还给共保体,按照份额分配。三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具体措施,在本次约谈之日起十日内,完成整改事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省安全监管局、青海保监局。如果整改不到位,发现继续违规操作,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扣除该公司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调整承保份额,直至取消共保体承保资格,并纳入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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