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勾勒“湿地第一”的美丽画卷

13.02.2017  10:32
    2月3日正月初七,是中国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立春。立春就意味着春季的开始。立春的前一日,我们迎来了第21个世界湿地日,今年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减少灾害风险”。
    湿地和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自然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大,尤其是在净化空气、降解污染、蓄洪抗旱等方面对于减少灾害风险发挥着巨大作用。因此,联合国环境署、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世界自然基金会将湿地誉为“地球之肾”、“天然水库”、“生命之源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对湿地的定义超过50种。其中,《国际湿地公约》对湿地的定义是,天然的、人工的、永久的或暂时的沼泽地、泥炭地和水泥地带,带有静止的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及咸水水体包括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
我省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4类17型,其中沼泽湿地为564.54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69.32%,是全球影响力最大的生态调节区。2014年国家林业局委托中科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对青海湖鸟岛、扎陵湖、鄂陵湖3处国际重要湿地进行了价值评估,结果显示,3处湿地生态系统总价值达247.96亿元。
      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生态功能,决定了青海在我国乃至世界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5年4月,中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青海省湿地资源面积位居全国第一,湿地面积从2003年的556万公顷增加到814.36万公顷,增长近五成,占中国湿地总面积的15.19%。
    青海省林业厅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建海告诉记者,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的完成,为今后科学有效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提供了科学依据。据了解,这一由387名专家学者参与的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已于2013年完成,这是我省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科学湿地调查,调查按照《湿地公约》定义,对我省行政范围内的各类湿地,包括面积8公顷(含8公顷)以上的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米以上、长度5000米以上的河流湿地,运用3S技术与现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采用最新的卫星遥感数据,通过数据室内判读、现地验证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室内修正等流程,对全省各类湿地资源进行了历时3年调查,从而掌握了各类湿地面积、分布、类型和保护状况,建立了遥感影像和基础数据库;尤其对近十年来全省湿地面积、保护状况和受威胁状况的动态变化有了清晰的认知。
    曾经日渐消瘦的青海湖,在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政府大力保护治理下,如今湖泊面积大幅扩张,呈现丰盈之美。在青海湖边,大大小小的洼地变成了波光粼粼的湖泊;水位上涨、湖面扩张,青海湖周边小岛、小湖这几年逐渐消失,很多洼地又变成了“星星湖”。目前,仙女湾岸线的木栈道逐年加高又被淹没,二郎剑景区的西王母雕塑原先是坐落在岸边,因湖水上涨,现在的雕像已坐落在湖中。
      青海湖的水位在盈盈上升,游鱼也多了。最让人惊喜的是,几年前,从远方飞来了上千只大天鹅,一片瑞雪似的,落到湖边的湿地上过冬,青海湖湿地展现的生机盎然景象,是青海省湿地恢复成果的缩影。
    可以说,从青海湖鸟岛、扎陵湖和鄂陵湖3处国际重要湿地,到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贵德黄河清、德令哈尕海等19处国家湿地公园,在这片72.1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高原肾脏”焕发出勃勃生机。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湿地保护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要阶段。青海省中国国家湿地公园数量由2013年前的1处增加到19处,国家湿地公园保护面积达到32.51万公顷,仅次于新疆及内蒙古。
      新增的4处中国国家级湿地公园分别为位于三江源地区的达日黄河、贵南茫曲、甘德班玛仁托以及青海湖流域的刚察沙柳河,新增湿地保护面积2.09万公顷。
    据了解,新增的4处国家湿地公园涵盖了青海典型的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和沼泽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湿地景观多样且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
    这一年,省林业厅先后落实湿地保护项目资金4380万元。其中,落实中央财政湿地补贴资金2300万元。包括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保护奖励试点项目。目前,2016年中央财政湿地补贴资金共15个项目点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批复以及招投标工作,部分地区已开工建设。2015年中央财政湿地补贴资金共12个项目点已全部完成。与此同时,按期编制完成了《青海省“十三五”湿地保护规划》。省境内的扎陵湖-鄂陵湖国际重要湿地、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7处重要湿地列入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的中央预算内湿地保护工程。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立,使得全省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有效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尤其一提的是,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落实湿地生态修复资金1642万元,全面完成木里江仓湿地保护与恢复任务。于去年9月21日通过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木里江仓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的考察评估。
    在省林业厅的采访中,记者深切感受到,近几年我省湿地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得到加强.2013年5月,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使青海省湿地立法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2014年,联合世界自然基金会(WWF)西宁办事处、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共同起草编制了《青海省湿地监测工作方案》和《青海省湿地监测技术规程》;针对我省湿地科普宣教滞后、湿地标识混乱的情况,着手编制了分别涵盖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类型保护区等重要湿地标识的《青海省重要湿地标识规范》;2014年,联合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青海师范大学共同起草编制了《青海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技术规范》和《青海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技术规范》。2016年,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紧密围绕《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起草印发了6项制度。
      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三江源区域内重要湿地、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核心保育区,经过十余年的保护,特别是实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以来,通过人工增雨、湿地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森林防火、荒漠化治理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工程建设实施,河流、湖泊、冰川、沼泽等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玛多县湖泊恢复到2000余个,重现“千湖之县”的景观。
    今年1月10日,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国家公园管委会在玛多县正式挂牌。据介绍,黄河源园区包括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扎陵湖—鄂陵湖和星星海2个自然保护分区。黄河源园区将重点针对黄河源区冰川雪山、高海拔湖泊湿地、高寒草甸生态系统,强化高原兽类、珍稀鸟类和特有鱼类种质资源等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突出对黑土滩、沙化地及水土流失区修复等。
    由此我们相信,又一个湿地保护的明媚春天已经向我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