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医改经验缘何在全国推广

24.11.2016  06:34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中办、国办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意见总结了青海、福建等地综合医改试点的24条经验。

  青海省作为第一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实现了从“青海现象”到“青海节奏”到“青海示范”的三级跳跃,形成了不少可复制、可持续的改革经验。

   经验一:大病保险全覆盖,让老百姓看得起病

  家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的老张,去年因十二肠瘘在外省医院住院治疗,总共花了35万余元的医疗费。基本医保报销了10万元后,又报销了19万元的大病保险基金,最后他只花了6万元。“正是有了这样的好政策,老百姓才能看得起病。”老张深有感触地说。

  我省自2012年起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已为16.3万名患者支付大病医保基金8亿元,有效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我省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筹资标准较高:人均年50元标准统筹建立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所需资金从原来的医保基金中专门列支,不额外增加参保参合群众的经济负担;没有病种限制:保险覆盖所有大病,不以疾病病种区分;报付比例较高:住院费用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全部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80%。另外,民政的救助对象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五保户和特困户则全额报销;在基金管理上实行了省级统筹,分级实施,提高了大病保险抗风险能力;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通过招标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运用市场机制,鼓励行业竞争,提高服务水平。

   经验二:分级诊疗,让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

  “以前有病总往大医院跑,现在家门口的卫生院不仅服务好,花钱还少,一样能看好病。”近日,在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中心卫生院挂点滴的马佐福老人对病友说。

  针对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疗机构门可罗雀的问题,从2013年开始,青海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覆盖四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制度。随着基层卫生机构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渐成为越来越多患者就医的首选。

  明确界定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疾病诊疗目录。优化全省医疗资源布局,界定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疾病诊疗目录,推动患者向基层流动。严格实施“四转诊、五调控、六监管”措施,构建“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加快推进新型医疗联合体建设,构建没有围墙的医院。加强基层软硬件建设和加大精准帮扶力度,有效提升远程会诊能力。

   经验三:公立医院改革,结束以药补医的历史

  “药价确实下降了。”家住西宁市城中区72岁的严晓栋老人是一名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疾病的老病号,每月都要开一大堆药。自从今年5月1日省城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为老人减轻了一部分用药负担。

  让老人受益的取消药品加成措施只是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部分。除此以外,今年在全省所有省级公立医院重点推进健全完善经费补偿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精细化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等8个方面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执行的是《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医疗服务项目由4049种调整到9714种。将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在全省范围内推开,我省成为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省份。

   经验四:先住院后结算,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今年8月,家住门源回族自治县的王桂英(化名)带着父亲来到省城医院看病,先住院后结算的方式让她真切体会到了便利。“钱没带够也不用到处找亲戚借了,出院时结清就可以了。”

  针对急危重症患者“有病没钱难住院”的问题,青海省创新医疗服务费用结算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从2012年9月起,在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新模式。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患病,按照分级诊疗的办法,持医保卡、身份证即可看病和住院(“三无”病人纳入政府疾病应急救助范畴),不用交纳押金,即可入院治疗,出院时结算自付部分即可。制度实施以来,全省超100万患者享受到先住院后结算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