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如何成为生态大省强省

17.01.2017  21:02

     

  青海新闻网讯

  习近平总书记就青海生态保护工作先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2016年8月来我省视察时指出“青海的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来不得半点闪失。”

  面对未来,青海把生态保护优先作为战略抉择。

  那么,我们将如何当好守护神,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把“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努力实现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省“两会”上,省发改委从顶层设计、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力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度解读。

  顶层设计—— 确定生态文明建设路线图时间表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印发后,我省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形成了完整的推进体系,确定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驶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多规合一—— 全面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根据国家鼓励开展县级“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精神,我省确定在格尔木、祁连、河南、贵德、互助、都兰、海晏等地开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多规合一”规划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从总体到局部、自上而下有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目前试点已取得重要进展。对处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海北、海南、海西、黄南、果洛、玉树州20个县1个镇,按要求开展了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并通过了国家有关部委的联审。编制完成了《青海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研究报告》。

  统筹推进—— 全力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大对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工作的力度,全力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三江源生态保护二期工程加快推进,已累计完成投资21.5亿元,2017年计划安排9亿元。实施了沙漠化土地防治53万亩、黑土滩治理73.68万亩、封山育林124.22万亩、湿地保护51万亩、建设生态畜牧业基础设施6544户、配置太阳能户用光伏电源4270户及生态监测等项目。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已累计完成投资2亿元,2017年计划安排1亿元。实施了人工营造林22.18万亩、黑土滩型退化草地治理4.5万亩、建设牲畜棚圈面积10.56万平方米、封沙育林草防治面积2.05万亩、湿地保护88.7万亩及生态监测等项目。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专项工程年投资4亿元。青海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柴达木地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东部干旱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已形成初稿,待进一步论证后上报国家批准。 

  50项重点工作—— 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组织编制《青海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2016年工作要点》,确定了年度50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开展我省节能、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察尔汗盐湖时的重要指示,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及青海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迅速组织编制了《建设国家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基地实施方案》,在盐湖周边大力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在适宜地区发展沙产业、节水型农业等,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开发盐湖资源。

  综合治理—— 治气净水增绿护蓝

  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好治气、净水、增绿、护蓝工程,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大检查“回头看”和“后督查”,健全跨区域污染防治协调机制,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澜沧江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I类,黄河、祁连山内陆河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II类。在全省范围内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监测评估预警体系,推进以环境污染与风险防范为主的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监测预警和监管能力建设。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镇,开展“家园美化行动”和城镇清洁环境行动,2016年在全省八个市州22个县区的500个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持续改善和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加快推进——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开展了青海省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编制了全省42个县(市、区、行委)生态保护红线图集和红线地块登记表,制定了《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建议方案》。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青海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在1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试点工作。起草拟定了《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省以下环保机构开展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初步形成了覆盖三江源区、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地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体系。2016年,继续强化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改革工作,全省已举办8期排污权竞买交易会,共73家企业参加,总成交金额7840.6万元。组织开展了全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定,完成了9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和81家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核查核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