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河湖长制力保清水东流

22.08.2018  09:14

  青海作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3518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242个。由于分布广泛,大部分河流位于三江源保护区,多为无人区,完全处于自然状态。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只有全面推行河长制,才能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2017年底,我省全面建立了河长制。在此基础上,今年我省在境内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天然湖泊和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一并实施湖长制。目前,全省5925名河湖长全部“上岗”,其中河长5629人,湖长296人。

  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全省已出色完成中央提出的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总体要求,通过“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三见有机统一,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实现了河湖从“没人管”到“有人管”“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

   见河长:落实河长制明确责任

  自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来,我省科学安排时间进度表,严控时间节点,规范制定各类制度,高位推动了河长制的落实。

  从省委印发《关于成立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到省水利厅又印发《青海省水利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青海省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从全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五项工作制度,到建立河长制六项工作制度,并将河长制工作制度扩展到八项……

  一路走来,全省按照中央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四个到位”要求,全省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进。

  全面推进中,全省8个市(州)、46个县(市、区)和需要出台工作方案的397个乡(镇)全部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系统地提出了本地区实施河湖长制的方法路径、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及时间表、路线图。

  2017年底,全省健全了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工作机制和覆盖全部水域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五级河长体系,涵盖全省3518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42个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以及781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79个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

  目前,全省落实五级河长5925名,其中,省级5名、市(州)级42名、县(市、区)级296名、乡(镇)级1324名、村级4258名。落实河湖管护员9842名。全社会看见了河湖长,也看见了我省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坚强决心。

   见行动:层级落实制度强管理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我省河湖众多,完成好各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离不开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的立体管护。

  河流治理非一日之功,河长制能否实现“河长治”,制度保障是关键。为此,省、市(州)、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工作验收6项制度。省级还探索建立了督导检查、河长公示牌设置、河长巡查3项制度。部分市(州)、县(市、区)还建立了河道巡查保洁、举报投诉受理、生态基流管理办法、宣传报道等制度,确保了河湖长制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据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自推行河长制以来,省级总河长、责任河长以上率下、带头巡河,在“管、治、保”上下功夫、见实效,特别是省级责任河长履职尽责,对所管河湖巡查实现全覆盖,带动了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主动认河巡河。

  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全省各级河长累计巡河超过13万人次,河长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通过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既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又推动了工作开展。同时,省考核办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市(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将河长制工作列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有效推动了任务落实。

  目前,我省全面建立河湖名录清单,规范建设“一河一档”基础信息,编制了《青海省河道采砂规划》《青海省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省级领导担任河长的黄河、青海湖等“12河3湖”的“一河(湖)一策”方案已印发实施,8个市(州)及60%的县级已编制完成。

  同时,省级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正在加快搭建。全省设立河长公示牌4162块,向社会公开河长信息,并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设置举报电话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鼓励社会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在河湖长制全面推进中,全省各地创新方式推进。如西宁市培育河道管护市场主体,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尖扎县推行“河长制+”模式,将河长制工作与生态建设、环保督查、全域旅游、脱贫攻坚、良好湖泊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见成效:共管治唤回碧水清流

  如果说山是城市的脊梁,那么河流就是城市的灵魂。流经西宁市区的湟水河及其支流北川河、南川河像三条天际飘来的哈达,在湟水谷地交汇相融。清澈的河流、迷人的水景和多彩的湿地,赋予西宁市这座高原古城更多的灵动和活力,为当地人民平添了几许水光潋滟的水乡神韵。

  “问题在河里,根子在岸上。”全面推行河长制不仅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而且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积极践行“让每条河流清澈”的承诺,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创新方式方法,整合各部门资源,“治、整、管”齐抓,全方位立体推进,以实际行动全面启动治水方略。

  西宁市购置无人机巡河,打造立体交叉的监管模式。以“公安+城管”的警城联勤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日监管、日清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选择专业化公司承担试点河段水域岸线巡查、水利河道保洁等任务,河道养护水平逐步提高、环境卫生状况逐渐改善……

  海东市建立了市、县、乡、村4级河长加市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职能河长的“4+1”河长体系。海西、黄南、玉树等州通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举行河长授旗仪式、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等“一会一旗一书”的方式,逐级压实责任,果洛、黄南、玉树三州以推行河长制为载体,设立企业河长、牧民河长、僧侣河长、马背河长,在管护河湖资源过程中,促进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玉树藏族自治州设立“生态法庭”、尖扎县实行“河长制+”模式、泽库县细化责任链条……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先期行动的打造升级版,刚刚推行的迎头赶上,总结出很多符合实际的经验。

  据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河长制一年多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涉水职能更加到位。河长制有关责任部门在工作督导检查、评估验收,落实河道生态基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河湖非法采砂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团结协作、积极配合,以协调联动机制打破了过去涉水职能分散交叉的瓶颈制约。

  从社会公众热议河湖长制,到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民间河长参与长江源保护、黄南藏族自治州“万人清河行动”、玛沁县“巾帼护河行动”、甘德县牧民自发组建“生态环保协会”、牧民群众“生态环境是眼睛,河道管护员红袖章是荣誉”的质朴语言,都充分表明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在提升、观念在转变。

  全省各地通过持续开展一系列“清河行动”,河湖沿岸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明显减少,沿河养殖场、非法采砂场基本关停,一些地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景湖景日益显现。(罗连军)

   视点短评

   以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青海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必须担负起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责任。

  “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是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郑重承诺和近600万全省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治本之策,是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只有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目标一致、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河湖治理与岸线美化整体推进,湖泊水库与入湖河流同步严管,才能实现标本兼治、持续向好。

  只有强化工作合力,既要配齐配强专兼职河湖管理保护队伍,又要充分调动“群众河长”的积极性。既要弘扬“好典型”,也要曝光“负能量”,才能持续营造全社会思想认同、行动自觉、习惯使然的河湖管理保护路子。

  “河长制+”不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职责要求和管理形式,更要抓好落实,变“”为“”,是用责任彰显作为、用民意检验业绩的实际行动。

  重点要在夯实基层、规范基础、流域联动、区域综治上下功夫。坚持整体管理保护,加强源头控制,加强综合防治,减排扩容齐抓并进,促进湖泊休养生息。

  今年,全省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基础上实施湖长制,相信明天的青海在近600万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居环境更优美。(罗连军)

   故事传真

   守护巴音河

  夜幕降临,穿城而过的巴音河“”了起来。闪烁的七彩霓虹灯光在河水与绿地间变幻,让德令哈这座在戈壁深处的新城倍添几分现代化城市的味道。

  刚刚立秋,照晒了一天的城市开始降温,在舒适的气温下,劳累了一天的城市居民纷纷走出家门,享受巴音河带来的清凉惬意。慢慢地巴音河畔聚拢的人越来越多。

  几名戴着“巡河员”袖标的人夹在散步的人群中,不时地将发现的纸屑放入垃圾箱。“巴音河是我们德令哈市的‘母亲河’,作为护河员,保护好她就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

  “10多年前的巴音河,可不是现在水流清澈、河边花红杨绿的样子。”在巴音河畔生活的市民严亚军说。随着城市的兴起,工业废水、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汇入巴音河。很快,这条河流变成了臭水沟。不仅如此,由于受洪水侵蚀,巴音河河床下切,两岸坍塌,河水严重威胁到沿岸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正在带领管护员巡河的德令哈市河西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刘海宁介绍,发源于祁连山支脉的巴音河,全长326公里,由北向南穿德令哈市区而过,最终汇入托素湖,是德令哈各族人民的母亲河。她能变成今天的样子,得益于德令哈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和巴音河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2007年,德令哈市对巴音河进行综合整治,做足“”和“绿”两篇文章。先后投入7.73亿元,实施了水利工程、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修建防洪堤19公里,建成壅水坝10座,排洪冲砂槽2.7公里,亲水台阶28座,安装花岗岩护栏10.4公里,新增水域面积38万平方米,两岸绿化面积达307公顷。

  2017年德令哈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明确市级总河(湖)长,组建河长制办公室,并落实工作经费。在巴音河的显要位置,均可看到设立的河(湖)长公示牌,河(湖)长姓名、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为彻底保护好这条“母亲河”,德令哈市分级签订河长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开展工作督导检查,明确河道巡查员、保洁员,组建志愿者护河队,开展河道巡查和保洁活动,确保河道水面清洁、河流贯通、河道环境无污染。

  刘海宁说:“我们分级‘河长’就像是一枚纽扣,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我们不仅要负责河道的环境卫生,老百姓反映的问题也要及时解决。就在前两天,我负责的街道居民对我说,发现巴音河畔有人倾倒垃圾,我立刻联系了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治。现在巡河时,居民总是笑呵呵地同我们打招呼。

  德令哈市水利局局长苏炳邦说,自实施河(湖)长制以来,通过清淤、截污纳管、环境整治、景观打造等,形成自然生态、清新雅致的水岸、湿地游憩空间,巴音河沿岸环境卫生得到良好维护,河(湖)长制受到了市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2013年,巴音河被水利部批准为国家水利风景区之一。正当旅游旺季,市民和游客们纷纷来到靓丽的河畔拍照留影。夜晚游览巴音河已成为众多旅游者必去的一个“景点”。(罗连军 樊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