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型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14.06.2018  23:47

  近年来,青海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全省妇幼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接近西部省区平均水平。

  青海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深度融合,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得到强化。目前,已有22个州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国家级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建设资金2.09亿元,机构建设标准化率稳步提高。建成省、市(州)、县三级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新型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青海统筹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不断优化妇幼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以高龄孕产妇为重点,全面加强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能力,全省确定48所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紧盯重点人群,提升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能力,提高早孕建卡率和高危孕产妇及新生儿管理率,全省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新生儿访视率分别达到99.63%和97.85%。

  大力推进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全方位开展培训和宣传。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以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为抓手,加强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开展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筛查诊治和0~6岁儿童健康保健服务。

  青海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2017年正式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将婚前医学检查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别以328元∕对和454元∕对的标准予以补助。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相关制度与管理流程,确定6所医疗机构的产前诊断资质。加强遗传代谢性疾病救助力度,建立长效补助机制,将苯丙酮尿症贫困患儿救助资金由每年10万元增加至50万元。

  青海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监督管理,以实施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创建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县、强化爱婴医院管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为载体,加大对母婴保健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服务质量抽查督导。近年来,共创建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3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2个,共有36个助产机构获“爱婴医院”称号,2所机构荣获“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称号。

  近年来,青海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覆盖所有县(市、区),实施完成率均达到或超过任务数的100%,妇幼健康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大幅提升。据统计,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为89%;妇女“两癌”筛查90.4万人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咨询37万人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8万人次。

(摘自6月12日中国人口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