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验检疫局全力保障“清真食品世界之窗”安全

14.05.2014  22:10
核心提示:   (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明天(5月15日),2014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将在西宁开幕。国外24个国家和地区的116家企业来青参展。  为严防国外疫病疫情传入、保护&ldquo

   (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明天(5月15日),2014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将在西宁开幕。国外24个国家和地区的116家企业来青参展。

  为严防国外疫病疫情传入、保护“大美青海”生态安全,青海检验检疫局积极为入境展品提供便利化的检验检疫,该局主动与“清食展”组委会沟通联系,了解外商参展食品及用品的详细清单名录及展会结束后对参展物品的处置计划;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入境展品的检验检疫工作规定及流程,印制和发放了《进境参展物品检验检疫指南》和《中国检验检疫对入境物(展)品的有关规定》等宣传资料数千份;为做好展品快速验放等工作,青海检验检疫局实行全天候预约式检验检疫服务,建立现场检验检疫办公制度,提前三天派检验人员进入现场办公,现场受理报检申请,保证商家及时布展,为参展商提供上门查验取证送证等服务,免收检验检疫全部费用。

  为做好展品快速验放、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展品销售、展后处理等工作,该局特事特办出台5项工作措施:凭“清食展”组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展品清单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青海检验检疫局对入境展品快速验放;指导进境的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事先在国家质检总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方可进境;禁止未获检验检疫准入资格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食品等展品入境;对需要销售的食品,按照一般进境食品进行检验检疫,报检时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全项目检测报告和相关证书,经青海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后准予销售,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合格的,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经核实后准予销售;对仅作为展品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展出后须做退运或销毁处理;对使用木质包装的展品须在国外进行检疫处理,并加贴符合国际标准要求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