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律七进”省级示范点命名大会召开

04.01.2016  20:24
  12月30日,青海“法律七进”省级示范点命名大会在西宁召开。省政府副省长刘志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谦,省司法厅厅长王胜德,省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徐建锁,省司法厅副厅长左旭明出席会议。会议由王胜德厅长主持。
  会上,刘志强充分肯定了“六五”普法以来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为“六五”普法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特别在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七进”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进机关”呈现制度化、“进学校”注重多样化、“进寺院”注重常态化、“进乡村、进企业”注重针对性、“进社区、进单位”注重广覆盖,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化依法治省、建设法治青海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刘志强强调,法治宣传教育是提升全民法治理念、实现法治国家的前导性、基础性工作。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一些新思想、新论断,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深刻内涵、目标任务和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在国家实施“法律六进”的基础上,创新性开展“法律七进”工作,已成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成为建设法治青海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从更高层面、更高水平上来谋划和实施“法律七进”工作,不断推动法治青海建设向纵深发展。
  刘志强要求,要进一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在落实工作责任上下功夫。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每一“进”的责任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创建指导标准和实施细则,推进“法律七进”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二是在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上下功夫。切实加大“法律七进”活动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形式和方法,善于创造出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法、宣传手段和宣传作品。三是在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上下功夫。要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做到真进、讲清、听懂、见效,推动“法律七进”向基层延伸,努力消除法治宣传盲区。四是在精心设计载体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精心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努力推进“法律七进”形成长效机制。五是在推广经验上下功夫。要继续以先进典型为参照,充分挖掘基层干部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建立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机制;要突出重点,继续培育扩大“法律七进”示范点,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水平。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省司法厅制作的“法律七进”专题片,张谦宣读了“法律七进”省级示范点命名决定,与会领导分别对涌现的省级示范点单位颁发了奖牌。左旭明总结了“六五”普法以来“法律七进”工作。省交通厅等7个单位作经验交流。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各市州司法局局长、依法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法宣处(科)负责人;“法律七进”示范点单位代表;部分宗教教职人员等180余人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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