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颁布 明年元旦起施行

08.10.2014  10:38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   9月26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共分七章43条,明确规定青海湖景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均适用《条例》。

   保护、管理青海湖景区有功人员 要表彰  

  《条例》规定: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是省政府对青海湖景区统一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利用的管理机构,负责青海湖景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监督管理和旅游发展等工作,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农牧、林业、公安、工商、旅游等部门以及青海湖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青海湖景区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青海湖景区资源和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青海湖景区资源和环境的行为;对青海湖景区保护、管理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省政府或景区管理局给予表彰奖励。

   编制景区规划要征求公众意见  

  《条例》规定,青海湖景区规划是青海湖景区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省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由景区管理局组织编制,经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编制青海湖景区规划应当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公众和专家的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利害关系的,应当进行听证。青海湖景区规划报送审批材料应当包括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及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

  青海湖景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城乡规划及其他规划,涉及青海湖景区的,应当征求景区管理局意见,并与青海湖景区规划相衔接。

  青海湖景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查阅。

   禁止新建、改扩建与景区保护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  

  《条例》规定,青海湖景区从湖岸线东至环湖东路以外50米,西至环湖西路以外50米,南至109国道以外100米,北至青藏铁路100米范围内,除沿湖乡镇依据城乡规划建设的项目外,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与景区保护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青海湖景区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青海湖景区规划要求,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布局、高度、造型、色彩、规模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青海湖景区整体风貌,不得损坏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不得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在青海湖景区进行建设活动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封闭施工,保护景观及周围植被、水体、地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或销毁;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垃圾,恢复原貌。

  已经建成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景区管理局和青海湖景区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或搬迁计划,并逐步实施。

   在景区开展相关活动要报批  

  《条例》规定,青海湖景区的资源和环境应当严格保护,进入景区的所有人员应当保护景区内的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

  景区内,禁止向河道、水体排放污水、污染物;禁止非法猎捕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禁止损毁游览、服务等公用设施和其他设施和一切破坏景区资源设施的行为。

  在青海湖景区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宣传等活动;占用、围圈、填埋、堵截水体和水面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以及其他影响景区生态和景观的活动应当由景区管理局审核后,依法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青海湖景区内开展拍摄电影、电视;进行科学考察、科学研究;涉及青海湖景区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其他活动时,应当征求景区管理局的意见。

  景区管理局和青海湖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建设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垃圾应当集中处理;共同做好青海湖景区内河道、湖岸和水源涵养区域的生态环保工作。

   青海湖景区商业网点实行总量控制  

  《条例》规定,景区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建立健全景区安全、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投诉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及时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景区管理局应当在景区内设置规范的景点标志、游览导向和注意事项、安全警示等标识牌和景区区域界碑。

  景区内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救护设备、设施,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景区管理局依据景区规划划定商业经营网点,实行总量控制。

  在景区内从事商业、餐饮、住宿、娱乐、旅游交通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后,在指定地点或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明码标价、文明经营,禁止欺骗、胁迫游客购买商品或者向游客索取额外费用等行为。

  青海湖景区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应当严格执行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门票价格和其他收费标准。

   违规要处罚  

  《条例》规定,损毁游览、服务等公用设施和其他设施的,由景区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处相应罚款;

  违反《条例》,未在景区管理局指定地点或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景区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条例》同时对景区管理局、青海湖景区所在地各级政府的责任做了明确规定,未依法履行责任的,由省政府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相关链接:青海湖是中国最大的内陆湖泊,也是中国最大的咸水湖。青海湖同时是国际重要湿地,多次被有关方面评为中国最美丽湖泊和“骑行天堂”,更是当地群众心目中的“圣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