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路径选择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美丽中国。同时强调,“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当前,青海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有力举措,是破解生态环境难题的必然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迫切性,努力探求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新路径。
一、以重点功能区战略为指引,确保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部署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生态保护工程的设计要坚持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有机整合各类生态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维护区域生态安全。青海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应紧紧围绕功能区战略布局的推进落实,立足不同的基础条件和资源禀赋,谋篇布局,求得突破。按照生态系统本身的自然属性,把区域、流域作为保护和修复的有机整体,把各种生态问题及其关联和因果关系都体现出来,打破行政界定,实现整体设计、分项治理。根据国家环评法规定,对城市总体规划设置独立的生态环保篇章,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倒逼、优化和约束作用。开展功能区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明确区域“三线一单”(生态功能保护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不同功能区实施相应的空间管控规则,倒逼各地进行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二、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生态廊道为支撑,构筑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大格局。生态功能红线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以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为目的。必须着力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试点实施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依据,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产业发展格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格局,进而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构建“一带三廊两屏”生态安全格局的任务。“一带”即黄河生态保护带,“三廊”即湟水河生态廊道、大通河生态廊道、青海南山——拉脊山——积石山山地生态廊道。“两屏”即三江源生态安全屏障、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通过系统实施以环青海湖地区、青海东部干旱地区、共和盆地、环祁连山地区、沿黄河地区为重点的“五大生态治理区”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提升山体、森林、河湖、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目前青海构建水保和生态修复“大格局”已经形成。主要是统筹推进东部黄土高原区、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和柴达木盆地五大生态功能区生态建设。
三、以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特区建设为重点,为生态保护修复探索模式、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当前,青海生态保护与修复尚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基础能力较差、历史欠帐多等特点,应建立多层次、大范围的立体推进格局,进而加快恢复和提升生态环境安全水平。青海省祁连山地区被列为国家先期启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支持范围,这对于推进区域内自然生态系统的进一步稳定、人工生态系统的进一步健康和经济社会系统绿色发展指标的进一步优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极大促进我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由过去单一生态要素治理向整体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转变。通过推进生态保护试点建设,开展保护和示范,凝练操作性强、可推广的技术模式,深入探索有利于生态系统保护的体制机制,从而为全省其他区域提供生态保护修复经验。建设生态保护先行区,主要是通过在自然禀赋相对优越、工作基础良好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采取更严格的标准和管理举措,培育一批生态保护特色典型,进而探索生态禀赋优越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通过学习和借鉴国家公园的管理办法,优化现有的三江源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管理办法,创新运行机制,增强园区各功能分区之间的整体性、联通性、协调性,对各类保护地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一体化管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和关键生态问题形成针对性解决方案。依据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主要生态功能定位,确定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部署区域。综合生态调查评估结果和生态保护修复关键技术,考虑地形地貌、河流水文、土地植被等自然环境,确定以流域为范围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布设片区。结合重点区域,针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内容,提出分区、分类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布局。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运用跨界和平台理念,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快绿色科技的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不断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末端治理、脆弱生态保护等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示范,按照“一块区域、一个问题、一种技术、一项工程”的思路,形成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性关键技术整体解决方案。
五、坚持改革创新,整合管理资源,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的长效机制。生态保护与修复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省和地方各地政府不断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以确保工程的实施。(一)是以“压倒性思维”推进生态保护治理,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观,全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进而实现青海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二)是持续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和财政投入力度,确保重点生态区域及生态脆弱区域的植被恢复。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责任,采取普惠支持、产业基金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三)是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方位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基金项目建设。借鉴现有的成熟融资模式,不断创新支持方式和利益分配机制,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新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四)是强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打破部门分割现状,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管理合力,建立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机制和统一监管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主体,把生态保护修复成效与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干部“三项机制”实施结合起来。(五)是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完善生态保护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完善各类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创新多种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快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作者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