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牧厅 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01.09.2014  12:21

                                                          青海省农牧厅 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青海省农牧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青海省农牧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青海省农牧厅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青海省农牧厅2013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青海省农牧厅2013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青海省农牧厅201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青海省农牧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海省农牧厅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牧区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区土地(草原)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主要农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扶持农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牧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厅组织实施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提出主要农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含胚胎、冻精)、农药、兽药、农机、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制订兽医行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农牧业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授权发布动植物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省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八)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运行,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十)拟订农牧业科研、农牧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牧)战略。组织实施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先进技术,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产加工许可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业、农牧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牧业、农牧区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牧)滩涂与湿地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
  (十三)拟订并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牧区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牧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等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组织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牧业外援项目。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30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29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3456人,其中在职人员2147人,离休人员32人,退休人员1046人,其他人员231人。

 

 

        附表:青海省农牧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1

青海省种子管理站

2

青海省国营牧场职工子弟中学

3

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

青海省农牧机械监理站

5

青海省草原监理站

6

青海省农牧区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7

青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8

青海省农业生态环境与可再生能源指导站

9

青海省退牧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

青海省农牧业市场信息中心

11

青海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12

青海省农牧厅会计委派中心

13

青海省农业项目管理中心

14

青海省乡镇企业技术推广站

15

青海省小寨良种试验站

16

青海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17

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18

青海省渔业环境监测站

19

青海省农牧机械推广站

20

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

21

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

22

青海省家畜改良中心

23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24

青海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5

青海省三角城种羊场

26

青海省畜牧总站

27

青海省农牧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8

青海省草原总站

29

青海省大通种牛场

 

 

第三部分 青海省农牧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海省农牧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青海省农牧厅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79923.18万元,比2012年收支总决算增加726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增长;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增长等因素。其中:

      (一)收入总计79923.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7565.72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事业收入1101.7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463.12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青海省三角城种羊场和青海省大通种牛场的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1420.9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8.72万元,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6322.9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72578.34万元。包括:

      1、教育(类)支出4963.28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及青海省三角城种羊场和青海省大通种牛场子弟学校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省三角城种羊场和青海省大通种牛场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及改善科技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1.57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省农牧厅系统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4、医疗卫生(类) 支出87.22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省三角城种羊场和青海省大通种牛场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1296.8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省退牧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青海省农业生态环境与可再生能源指导站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事务(类)支出43091.49万元,主要用于农牧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537.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8、结转下年7311.0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拔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青海省农牧厅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青海省农牧厅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943.0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2.24%。2012年决算数比2011年增加5425.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增长;二是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增长等因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3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3849.89万元,占5.75%;科学技术(类)支出100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92.72万元,占6.71%;节能环保类(类)支出1292万元,占1.9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536.6万元,占27.69%;医疗卫生(类)支出86.55万元,占0.13%;农林水事务(类)支出38585.26万元,占57.6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教育(类)

        1、普通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职业教育:指所属职业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科学技术(类)应用技术与开发(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指反映政府农业支出。具体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