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养结合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14.05.2016  03:36

  青海新闻网讯(记者 崔永焘 报道) 5月13日,青海省医养结合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围绕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对我省医养结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届时,7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藏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5月13日,青海省医养结合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会上,省民政厅福利慈善事业处、省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分别解读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中民政、卫生相关内容,学习传达了《实施意见》精神,安排部署了全省医养结合工作。

  会议指出,医养结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推进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健康服务和生活照料,可以改善他们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减轻疾病、养老带给家庭和社会的巨大负担,有利于减少老龄化对社会的消极影响。健康养老是朝阳产业,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有利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提出,全省要突出重点,着力落实好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着眼于多数老年群体,努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与医疗卫生服务相结合,抓紧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解决养老机构医护和服务人员不足问题,为医养结合提供人才保障,加快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的示范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切实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有机结合,将原来相对独立的两个体系的资源,在老年人健康养老这个共同点上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积极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合作关系,把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的资源和功能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实现医养结合,从解决老年人就医问题入手,稳步推进,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便利的服务,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发挥中藏医药在养生保健中的特色优势,开展健康养老服务。同时,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及结合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解决好健康服务费用支付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会议强调,当前要重点落实支持建设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健康养老服务、扶持激励、健康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和职称评聘待遇等政策,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及督导检查,指导基层解决问题,通过积极的努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晓东透露:近年来,我省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5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69.7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86%。伴随着老龄化到来,患有各种疾病和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要叠加且十分迫切。目前,我省设立老年病科的医疗机构只有18所,共有老年病科床位数727张,配备医护人员387人,健康养老服务能力严重不足。李晓东说,“全省各部门唯有抓好医养合三字经,在合字上下功夫,才能为全省70万老年人颐养天年做好医疗保障。我省将率先在西宁海东两地开展试点,为全省医养结合探索出新路子。”

  省民政厅巡视员辛全伟说,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在西宁、海东等地以社会力量为主新建15个左右的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建设一批社区嵌入型老年专业养护机构改造一批社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着力构建政府保基本、市场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其中,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将主要建设医养结合型床位,到2020年总的3.2万张预期建成床位中,护理型床位将达30%的比例。